分享經驗,先前我同事也是開公務車,綠燈左轉,被一台直行機車撞上。
機關是出修公務車的錢,機車騎士醫藥費強制險賠及機車維修費是我同事付的。
機關只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沒經費就不保。
自從這件事後,我們除非必要都不願開公務車,萬一出車禍根本賠不起!
所以你該高興至少你機關有保第三責任險!
至於車內同事部份,
建議你就讓他告,然後把機關拉進來一起被告!
強調你當時是開公務車,執行公務!
到時法官判賠,是你跟機關一起賠,有判決書機關才能賠錢。
至於你要出多少比例,法官沒裁定的話,就是機關先全出,再開會決定比例向你求償。
當然你不服,就提行政訴訟,就法官來裁定比例。
千萬別自已賠錢,一定要拉機關下來一起被告。
然後別辭職,這樣才有薪水領,等最後判決下來,每個月最多被扣三分之一薪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