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所示,下班後被招回協助處理他人職務,來回車程就一小時,不知可否算加班時數?
找尋不到相關函示,請教各位先進經驗。
如果是我們長官,會說這樣很不上道(之前有類似經驗)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06-22 08:18:00加班時間以打卡為主吧,不然報加班費會被噹死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6-06-22 08:19:00不要接電話就好了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6-06-22 08:19:00報交通費啊
你可以住近一點 不然跨縣市加班就賺翻ㄌ 你也可選擇不加班 ㄏㄏ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06-22 08:37:00說真的單趟通勤時間30分就不用嘴了 多得是單程1小時以上的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16-06-22 09:12:00不幸遇到交通事故,要辦理公傷假及保險補助才會算
作者:
uofo (silence。)
2016-06-22 13:47:00例行上班的交通跟又被叫去加班又不一樣!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6-06-22 13:58:00單程一小時是又在嘴三洨?一個嘴一個是能嘴得完嗎?
加班當然是不能報 還報路程 整個加班都不報才是真上道
上班退回本俸和加給才是真奉獻,爭執權益就是大逆不道
作者:
goshfju (Cola)
2016-06-22 18:50:00答案是別回去而且還是處理別人業務 這單位蠻莫名的真有那麼緊急 也沒事先安排好 主管能力不足以前當兵時被緊招過 (禮拜六晚上)我一接到電話馬上趕回去 因為第一次遇到緊招感覺是很嚴重馬上又處理的事 結果是因為志願役酒駕要開士評會 是不會挑禮拜一嗎.. 有急成那樣
辦個上班時間的手機,下班就關機。一樓那種主管,就嗆回去你才不上道咧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6-22 19:58:00來回一小時幹麼叫你回去啊 吃飽太閒
作者:
uofo (silence。)
2016-06-22 20:36:00講道理 了解(爭取)權益有什麼不對?怪了~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6-22 21:02:00下次說你在很遠的地方趕不回去 不然就不接
作者:
xoyster (若隱若現)
2016-06-22 21:25:00怎麼看到那麼多奴性重的
作者:
papahand (babiq)
2016-06-22 21:25:00下班了又花半小時回公司 爭取權益有什麼不對?
作者:
uofo (silence。)
2016-06-22 23:35:00樓上鬼打牆嗎?
作者:
ABCmart (ABCmart)
2016-06-23 13:21:00真的有加班事實,干政風屁事
你1800進辦公室,加班報1730,虛報加班時數,政風超愛抓這個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6-23 17:41:00要怎麼證明你這段時間是在加班的路上不是去逛街 這也太難給你加班了吧
作者:
xiun0723 (忘記妳的臉)
2016-06-23 22:48:00我希望能算,但是你若想成周5下班召你周6加班,你覺得周5下班+周6上班的路程可以算嗎?二者結果應該一致。
樓上懂得加班的定義是什麼嗎?你工作一班12小時,連上24小時跟分兩天上有一樣嗎?還結果一致咧 你乾脆一次把176小時加班完最一致 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