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臨時人員應該做哪些工作?行使公權力除外?

作者: nonfin17 (funky)   2016-07-03 02:00:23
各位前輩好:
大致以臨時人員為關鍵字爬了一下文
但沒找到我想了解的內容,以下問題還望指教
事情是這樣的 :
在下在某公家機關擔任小小科員
而因為業務繁重,日前有被分派到一位臨時人員協助
(在我們機關內叫做研究助理),一起處理該業務
但是我一直無法明確地劃分他們能夠處理的業務內容
請問:
臨時人員因為沒有職章,是否就不能寫公文?
那麼除了公文以外的相關表單,例如我的工作會有大量的表單產出
那些都是掛有帳目的,請問他們是否能於表單上簽章?
畢竟那些數字,我們都是各自處理,只有當事人打過的單會比較清楚數字是否正確
假設那張單據是經過他批核而產出,那麼理應由他本人簽章沒錯
會有這些疑惑,主要是因為如果臨時人員不應該做公權力行使等事
那麼,能真正幫上業務的範圍會變小
就變成單純文書作業了
這樣一來,其實無法真正有效解決業務繁重
最近因為他們的定位,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尚請各位前輩們指點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03 02:01:00
請他簽名,然後你蓋在旁邊
作者: nonfin17 (funky)   2016-07-03 02:08:00
謝謝回復,目前也是這樣做,但我還是得花時間檢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03 02:09:00
那也只能蓋,或者是更好的覆核方式,動動腦吧....
作者: nonfin17 (funky)   2016-07-03 02:21:00
針對此請臨時人員,若不須負責任,那真正能幫到的很小啊..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07-03 02:38:00
其實是看機關內部文化特性,之前在地方一級局處,所有的臨時人員和計畫助理都用計畫費用去刻章,承辦公文採購樣樣來蓋章上到一層或府內都有。後來到中央單位,發現這邊的研考死都不給臨時人員(我們也叫研究助理)承辦公文,各有不同所以還是看機關願意開放公權力到什麼程度吧
作者: u3e2j (咻咻咻)   2016-07-03 03:35:00
不能同意5樓更多!來自地方與中央都待過的人…
作者: nonfin17 (funky)   2016-07-03 04:09:00
謝謝五樓專業回答,但我好奇的是即使開放公權力,即使給了職章,那麼他們是否有行使公權力的正當性呢?怎樣做才是不過分要求他們,同時也能幫忙到業務,很苦惱一直覺得人力縮減政策,導致機關任用臨時人員,卻使得真正要執行(得負責任)的業務內容絲毫沒有減輕...實在是公務人員無以言喻之苦,因為他是臨時人員所以無法請他幫忙相對而言,正職人員卻會因為有臨時人力幫,搞得像業務減輕但實際上卻是無法請他們做一需承擔責任的業務
作者: showmeihuang (廚房裡的野孩子)   2016-07-03 07:28:00
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為限
作者: futureq (無名再見)   2016-07-03 09:09:00
看該機關特性吧,某單位把替代役當正職人員用。人事意見很多,但高層就先做再說,機關也不怕出事情。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6-07-03 10:56:00
看調性 某地方政府兩個局處也有兩種處理方式再來以地方政府來說 很多地方臨時(萬年)人員才是機關主幹正式人員來來去去 扣除皇親國戚種類之外其實聘用反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03 17:16:00
這看你們單位的文化
作者: d10191027 (髒小貓)   2016-07-03 17:17:00
長官同意什麼都能做,前提是長官簽名負責……有點廢話,卻萬變不離其宗,什麼是核心業務,是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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