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volksppt: 標準審計觀念,因為付錢最大,都不想想這東西搶不搶手, 07/09 15:14
: → volksppt: 很多公所開口契約都沒人要標,都要靠交情的 07/09 15:14
不是這樣說,
應該說立法者的原意應該是這樣的,
沒人標 (比如說流廢標3次 or 以上)
(1) 檢討規格是不是太奇怪, 市場根本沒人
(2) 檢討預算
假設是, 搶救的開口合約, 這個規格大部份應該沒問題(不外就是那些)
標不出去, 就是預算太低,
機關應該要墊高預算,...
重新招標
採購法沒叫你靠交情
因為, 推到極致來想 (thought experiment) : 假設墊高到 10億 (事實上,
不需要到這麼高), 保證一堆人來投,
墊高到100億(比如說,台東縣搶修工程),可能連歪國廠商都會來(當然
這是誇張了),...
沒人來, "錢" 才是重點, 交情不是
結論: 付錢的確實是最大, 重點是你付得起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