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何直接檢舉課長?

作者: bota (llll)   2016-07-09 16:13:02
: → volksppt: 標準審計觀念,因為付錢最大,都不想想這東西搶不搶手, 07/09 15:14
: → volksppt: 很多公所開口契約都沒人要標,都要靠交情的 07/09 15:14
不是這樣說,
應該說立法者的原意應該是這樣的,
沒人標 (比如說流廢標3次 or 以上)
(1) 檢討規格是不是太奇怪, 市場根本沒人
(2) 檢討預算
假設是, 搶救的開口合約, 這個規格大部份應該沒問題(不外就是那些)
標不出去, 就是預算太低,
機關應該要墊高預算,...
重新招標
採購法沒叫你靠交情
因為, 推到極致來想 (thought experiment) : 假設墊高到 10億 (事實上,
不需要到這麼高), 保證一堆人來投,
墊高到100億(比如說,台東縣搶修工程),可能連歪國廠商都會來(當然
  這是誇張了),...
沒人來, "錢" 才是重點, 交情不是
結論: 付錢的確實是最大, 重點是你付得起多少錢,...
作者: Lancination (←password #2)   2016-07-09 16:55:00
依共同編列標準只能給1千萬, 標不出去提頭來見 :D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6-07-09 17:07:00
流標就流標,沒按"程序"來就是不對。記得某版友有上來抱怨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09 17:17:00
流標就流標??? 哈哈哈哈哈~~~~看來這位樓主沒辦過像樣的流標就流標?? 那桃園機場淹水就淹水,灌水就灌水,對吧??可以自己鴕鳥,反正被叫去夾卵蛋的是長官,對吧~~~要是今天這位樓上升上小主管,底下全都是這種天兵看到時候是要自己準備球棒敲天兵,然後再去自首....只有 不負責任 的人,才只會說 流標就流標流標有輕重緩急,要是今天說難聽點若承辦到人力派遣採購案,標不出去,下場是全機關停擺承辦採購人員,可以輕描淡寫說..."流標就流標"????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6-07-09 17:46:00
新生高的例子,記得流標7次最後標出去了。結果才是災難的開始~~不按程序..保重,被查辦沒人會感謝你的!
作者: Casio2 (Caio2)   2016-07-09 17:55:00
這年頭防弊勝於興利,政府才會越來越窮。應該先把抓貪污的先去辦個重大屎缺,看看有多厲害的本領
作者: FrankChaung (~~~~)   2016-07-09 17:57:00
努力方向也應該是法定程序內去努力,贊成w大
作者: Alphaz (@@)   2016-07-09 18:47:00
自保先 換個首長什麼都可以說是弊案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   2016-07-09 18:58:00
採購法重防弊,防弊當然第一優先,你要是去問檢調他們會說「假設一個國家因為守法而亡國,那就是一個成熟的法治國家啊~~~」
作者: xxxxcat (...)   2016-07-09 19:17:00
在不敢扛責任只會推給下面的主管手下,絕對自保優先
作者: Alphaz (@@)   2016-07-09 19:41:00
誰要扛責任是法官說了算 也不是主管啦...跟當兵一樣
作者: askker (askker)   2016-07-09 19:44:00
出香蕉的預算請獅子,居然是怪採買的人不夠積極?屎命必達的結果就是造就了過勞之島
作者: wayne75512 (花椰菜)   2016-07-09 23:37:00
流標也沒啥好怕的,坦到底就對了 黑到發光發亮就是爽也許拿甲 很紅很罩 聽起來很爽,但是拿乙拿久就習慣做得太好,要商調還不成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0 02:13:00
流標不用怕歐? 那防火服一直流標,讓打火弟兄拿命去換道德感使命感在哪呢?
作者: blus (ccc)   2016-07-10 07:12:00
錢墊高就有新生高的問題,沒人標又沒錢只好托人標,只是利潤較低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6-07-10 09:28:00
災難的開始? 去年一審無罪 這是檢調亂起訴的案例好嗎程序是勢必需要符合的 東西一定是公開招標 但是沒人標的多的是 很多案子都是拜託來標、甚至只是要拜託來陪標的
作者: irrotation (非旋)   2016-07-10 10:53:00
錢墊高就有人來? 但...價格不合理 誰敢發包?而且可怕的是預算拉高 結果碰到低價搶標 還阿里不打..
作者: Alphaz (@@)   2016-07-10 11:11:00
北檢有上訴耶 的確是災難 光搞這個就筋疲力盡了吧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6-07-10 12:45:00
1應該要改成依法公告靠關係邀標想盡辦法標出去
作者: volksppt (尋找我的小主人)   2016-07-12 22:05:00
搶險開口契約流標兩次就要檢討了~而且也不是說要拉高就拉高~很多公所搶險預算就這些~不可能多1塊給你~搶險汛期前沒標出去~颱風豪雨誰來處理~要懲處誰?就有人一職流標然後被首長簽處份的~公平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2 23:15:00
檢討?? 好問題,請問 "要檢討什麼呢"????等殉職公務員家屬抬著棺材來抗議時,再跟他們講依法行政總之,若只會講依法行政,很容易落到 行政怠惰 的下場有空去想一想,當年發消費券時,廖部長一口氣扛下所有消費券短缺的部分,試問,若照"依法行政"的觀念本案需要懲處多少誤發的失職公務員?? 要追多少款項??甚至要送多少人上法庭?? ^_^本案 漏發誤發 共計一千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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