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幾時要加「政府」兩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19 21:42:55
原則上看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但地方組織有點亂,所以只是原則)
96年以前,就名稱來看毫無規則可言!但仍然可以大概歸類如下:
縣市政府
 局有府內局為內部單位、府外局(警消環)為機關
 處有府內處為內部輔助單位、府外處為機關
其中府內局(內部單位)名稱:[地制團體名稱]政府XX局,如彰化縣政府建設局
  府外局(機關)名稱:[地制團體名稱]XX局,如彰化縣環保局
因為實在太亂,直到內政部96年12月06日台內民字第0960187793號令修正
發布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5、14~17條條條文
統一[局]為機關,不在作內部單位名稱,所以縣市政府內部單位稱[處]
局就是府外局,稱[地制團體名稱]XX局,如警察、消防、環保、衛生
---
※現在體制原則上是這樣:
一、直轄市:
最高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如新北市
一級機關:[直轄市]政府XX局,如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級機關:[直轄市]XX處,如臺北市市場處
二、縣市:
最高行政機關:[縣市]政府,如新竹縣政府
一級機關:[縣市]XX局
在縣市政府中,除了府外局外,如前述都是內部單位[處]
以你的問題來說,直轄市的局前面要加政府
縣市政府的,不用加政府
大概這樣,有例外的...死不想按規定改名的縣市還是有
※ 引述《Misher (Misher)》之銘言:
: 例如
: 新竹市政府衛生局
新竹市衛生局
: 那個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桃園市衛生局
: 連江縣政府衛生局
連江縣衛生局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新竹縣衛生局
: 有些來函有「政府」,有些沒有…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6-07-19 21:49:00
話說 有網路可以查,線上公文應該有自動帶入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6-07-19 21:58:00
板主前面的新北經發那邊少政府
作者: arsenate (幸運的34號籤)   2016-07-19 22:00:00
我想知道的是有沒有"政府"二字的實質區分意義?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6-07-19 22:02:00
應該沒有很實質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6-07-19 22:59:00
可以請教直轄市為什麼有冠一級機關名的二級機關嗎例如前篇9f提的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作者: jinnbest (jinn)   2016-07-19 23:39:00
南投縣的局都有政府,彰化縣好像都沒政府,皆非直轄市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6-07-20 08:15:00
有沒有政府毫無實益,但人家全名在那裡,別少打
作者: Misher (Misher)   2016-07-20 08:48:00
公文一直被長官改來改去覺得很煩而已…長官自己也搞不懂吧。。
作者: iloveps (psilove)   2016-07-20 09:20:00
冠一級機關名代表是所屬二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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