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桃園市政府秘書處(國際事務科)一般行政科員的職缺
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經銓敘機關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優良英或日語能力,具國內外合格檢定者尤佳。
工作內容如下:
1.辦理綜合行政業務。
2.辦理本府外賓接待、合約締約、出國參訪等涉外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想請問版上的前輩這個職缺如何?用人單位科內風氣(同事相處)、工作性質、外語能力程度
感謝各位前輩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