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PPCMAN (e?▄?▄?▄?▄?▄)
2016-09-18 03:17:57我不是公務員
上上星期吧 查了網路有個大學有資訊職缺(約用)
寄了資料過去 沒幾天就回信約我面試了
收到面試信時 我有上該校該科系網頁看看
看見了一個熟悉的名字 而那個名字就是我以前的舊同事
人名與慣用的e-mail帳號 都一樣
他在該系所 擔任採購一職
作者: ericleft (呆鵝誤我一生~~) 2016-09-18 03:48:00
如果這不叫黑函 那什麼叫黑函?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6-09-18 03:53:00尚方寶劍
作者: azxazxazx (azxazxazx) 2016-09-18 06:17:00
錯一次就永遠貼標籤?
作者: forget3344 (simon) 2016-09-18 06:42:00
是不爽沒上嗎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6-09-18 06:52:00想寫就寫
不是你好端端幹嘛去替這個人 當天面試主管也是帶跟你工作有關係的兩個人都沒有他 就代表你以後跟他接觸機會很少或沒有 就好好的面試完就好 你說了你認識他 我是面試者當然會去問他 作一下品格調查 主管有沒有問對方有沒有講 我是不知道 但面試講認識誰誰 除非是你很確定他是你埋的人 人家問他他都會講你的好話 不然你還是別說吧… 工作十年應該不是應徵承辦的工作吧總覺得這都不懂有點怪…
作者: ppling (  ̄□ ̄)/喔~~喔喔~~喔喔) 2016-09-18 07:26:00
所以你到底想表達什麼?看不起的人在自己想要工作的地方上班 內心不平?
作者: xxxxcat (...) 2016-09-18 08:05:00
沒上不意外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18 08:17:00過去的事都十年了是在提什麼 而且你又不在那裡 有事證也是提現在的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18 08:55:00面試提誰是你認識的幹麼 是要來面試還是認親的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6-09-18 09:11:00你沒上就是你比別人差 牽拖舊同事只顯得你人格有問題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6-09-18 09:15:00得饒人處且饒人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18 09:28:00所以啊 網頁根本不該放人名字 一點隱私都沒有 十年前的事還可以拿來桶你一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8 09:35:00您有在結婚前,跟老婆坦白年輕時的年少輕狂嗎??? ^_^須不須要您當時的 partner 來幫忙說明???要是您覺得您這一輩子曾經經歷過的所謂黑歷史都希望無時無刻有人幫您提醒您周邊的人知道嗎???那在下真的只能說.....敬而遠之此種人,跟您好時靜靜,不好時刀子就會背後狂捅,三個字"交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