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大姊,小弟爬文很久,但一直無直接相關的回答
小弟自身情形:103地特四等上榜,目前工作一年多,綁約六年未滿,
本(105)年考上普考同職系。
一、小弟會從東部調回西部,離職與到職同一天,退休及公保年資不會中斷,
如果離職與到職不同天,退休及公保年資中斷會如何呢?到時後扣除中間中斷時間
前後合併計算即可?還是前面中斷的都不算?
二、特休及補休還可以保留到新單位嗎?
三、志願結果分發後十日內要到新單位報到,對方人事會確定報到時間,
這個十日內的報到時間可與對方商量嗎?
四、簽呈上是寫離職還是辭職?
惠請各位知道的大大解惑,感激不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