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103地特四等在職考上105普考一些問題請益

作者: forgetnot (Not)   2016-09-26 12:54:57
各位大哥大姊,小弟爬文很久,但一直無直接相關的回答
小弟自身情形:103地特四等上榜,目前工作一年多,綁約六年未滿,
本(105)年考上普考同職系。
一、小弟會從東部調回西部,離職與到職同一天,退休及公保年資不會中斷,
如果離職與到職不同天,退休及公保年資中斷會如何呢?到時後扣除中間中斷時間
前後合併計算即可?還是前面中斷的都不算?
二、特休及補休還可以保留到新單位嗎?
三、志願結果分發後十日內要到新單位報到,對方人事會確定報到時間,
這個十日內的報到時間可與對方商量嗎?
四、簽呈上是寫離職還是辭職?
惠請各位知道的大大解惑,感激不盡,謝謝。
作者: lawyer695 (man)   2016-09-26 13:32:00
你還在綁約期間內,無法調至新機關改以占缺受訓,所以相關年資都會中斷,之後等合格實授再併計就好簽寫離職並且拿離職(服務年資)證明書,作為申請縮短實務訓及併計年資之依據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26 16:35:00
現職銜接是不是仍保公保?
作者: kgroo (歐拉拉呼呼)   2016-09-26 23:35:00
我跟你情況相似,人事說因為前單位是以辭職方式離開,所以特休、補休等都無法帶到新機關喔!等於說到新機關是菜鳥,今年是沒有任何休假的不過明年的休假日期,就是以105新機關到職月/12加上之前的年資再乘以今年新機關任職月數的比例上面兩行寫得不清楚,如果105.10新機關報到,前機關年資2年總年資2年3個月,休假日是7天。又105年任職新機關的月數是3個月,所以106年的特休=3/12*7天=1.75 是2天如果以上有誤,請大家指教@@" 拜託不要戰我
作者: forgetnot (Not)   2016-09-27 12:57:00
謝謝上面各位大大的解釋,讓小弟心裡有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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