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tisi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
2016-09-29 17:13:03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929/958532/
高400倍
2016/09/29 16:05ꀳ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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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通過法務部擬具的《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維持無期徒刑或5
年以上有期待刑,公務員或仲裁人違背職務收賄,罰金額度增加為400倍,從原本的1萬元
以下提高至400萬元以下。法務部表示,刑法增訂「沒收」專章,擴大犯罪不法所得沒收
範圍,新制在今年7月1日上路,為配合沒收新制的上路,因此行政院修正不合宜的罰金刑
。行政院表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明訂,公務員
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的公務員或仲裁人,除了處7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70萬元以下;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的行為,要求、期
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林修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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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亂黨這樣仇恨公務員,為何不乾脆貪污一律判死刑,或罰10000000000倍?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9-29 17:21:00修法目標:公務員責任無限大,權利趨近於零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29 17:24:00看以後誰敢收賄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9-29 17:35:00政務官有算嗎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9-29 17:56:00問題最大在政務官吧?
作者: winecitycist (●) 2016-09-29 18:13:00
看立委民代先管好,每次都用預算或向上級施壓...會做出奇怪的判斷,後面都有個故事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6-09-29 18:45:00為什麼不是俸給400倍呢?當年就是用提高很多專業加給的方式來避免司法官貪汙阿
作者:
b852258 (Lion)
2016-09-29 19:01:00呵呵
作者:
koko0 2016-09-29 19:12:00立委、議員算嗎? 還有民代的助理也算嗎?
提高俸給政府現在不是財務困難嗎,不可能吧,還有提高四百倍這樣可以提高政府收入,增強我國的財務體制很不錯啊。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6-09-29 19:29:00哈哈
作者: Sugarberry (拉斯塔巴德) 2016-09-29 20:07:00
為何用「有罪推論」來約束公務員?明明就是懲戒法及採購法等等的訂定不佳
作者: sake 2016-09-29 21:34:00
不收賄很難?扯仇恨公務員是那門神邏輯…沒唸行政法的公務人員看來不少
訂完就提釋憲,這違反比例原則吧,欠稅都沒罰這麼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9 22:07:00樓上根本沒搞懂釋憲,要是釋憲這麼容易提出申請某黨還需要差點用跪的跪進不當黨產委員會嗎???人民想提釋憲? 請你先犯法,然後上法院,告到三審定讞還不服時,才可以提釋憲,懂了嗎???你當現在執政黨會理你歐? 人家巴不得快點把台電給賤賣了快點把幾千億的資產賤賣給財團.....現在在野黨自己頭殼摸著燒,根本無暇監督政府反正不當黨產條例,打不到現在的執政黨....呵呵~~~
作者:
Lorry119 (Lor(╯з╰))
2016-09-29 22:50:00不收受賄賂不難,難的要怎樣不收而平安。
作者: KPWIN 2016-09-29 23:24:00
沒在抓幾倍都沒差~
只加重收賄方的刑罰那賄賂方呢?擺明的就是處罰吸毒的人,卻讓販毒的人繼續賣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9-30 01:05:00連這樣都可以打爆一堆玻璃心是怎麼了XD當初馬小九跟關中弄一堆有的沒的來整公務員怎麼沒說他們是仇視公務員的亂黨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09-30 01:53:00有一堆嗎XD每次只要不爽執政黨某ID就會馬上跳出來護航
修這個是沒差 不過勞基法罰則不是更該修嗎 這樣只讓人覺得作秀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9-30 07:14:00貪污被定罪後罰錢被說是亂黨,馬英九2009年弄了個財產不明罪,你有財產沒說明白是哪裡來的就要被抓去關,那是啥?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09-30 07:52:00台灣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跟新加坡根本是不一樣的東西照某人的邏輯 貪汙被判死刑也是應該的 比例原則是什麼碗糕對公務員的限制義務愈來愈多 還一直砍權利 沒提過權利跟義務是相對的嗎?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6-09-30 08:28:00人家行政法大師 你敢嘴?
作者: chasel99 2016-09-30 23:59:00
總統貪最大只有扁是確定的,扯到馬的被告就準備賠錢吧!
作者: ucherey 2016-10-01 09:07:00
收最大的都是那些選票選出來的,怎麼不修法管管?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0-01 21:12:00把公務員當賊看,誰還願意為這個國家效忠?先把組公會權還給公務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