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徵約聘僱

作者: ftiger (猛虎)   2016-10-12 00:05:49
【公司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工作職缺】
約聘僱人員(科員)
【工作內容】
一、局本部各科室歲出經常門、捷運警察隊及通信隊預算相關之審核、彙編事宜。
二、人事費調整待遇準備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商學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須檢附畢業證書) 。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
一、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局加班工作者。
二、曾於臺北市政府機關主計機構服務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工作時間】
僱用期間:自105年10月31日起至106年1月18日止,如表現良好,將續聘至106/7/18。
工作時間:0800~1700(得彈性上班1小時)
【月休】
見紅就休
【薪資範圍】
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 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
【需求人數】
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時間為3個月)
【聯絡人/連絡方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會計室朱敏華科員
【報名期間及方式】
1、 報名期間:自105年10月11日至105年10月17日止,計5個工作日(以郵戳為憑)。
2、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3、 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粘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 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
視同不合格。
5、 履歷表及附件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
局會計室朱敏華科員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05年會計室約聘僱人員(科員)
」。
6、 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
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甄選
1、 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個別通知。
2、 遴選方式:
(1)初審:採書面審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初審資格不符
,報名資料不予退件)。
(2)複審:口試。
其他
1、 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 凡參加甄選錄取經通知未依規定前來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
序遞補。
3、 進用時,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4、 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說明辦理。
事求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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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lodnet (冰晶雪花)   2016-10-13 23:37:00
這感覺和錢很有關...雖然是人事單位但應該會常加班
作者: pophigof (阿P)   2016-10-14 10:27:00
管錢的最大,但責任也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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