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小弟我於103年1月開始任職學校約聘人員
並於103年地方特考上榜
104年3月31日至單位報到
報到時有將約聘工作證明(103/1/22~104/3/26)交給人事辦理休假年資併計
今年休假天數是6天(104年工作10個月換算而得)
差勤系統內的休假年資是第三年
想請問版上前輩這樣明年我休假天數是14天還是7天?
因為我明年一月想去花東度假
一開始問我們單位正妹人事是說明年14天休假無誤
然後今天突然跟我說好像怪怪的...
讓都要準備訂車票和民宿的我嚇死了XD
再附上我自己認為(自以為?)的休假年資計算:
約聘(15個月)+104年度(10個月)+105年度(12個月)=37個月
所以今年做好做滿休假年資滿3年
明年開始應該有14天假(吧...)
勞請大家幫忙解惑了
感激不盡!
作者: bmtu 2016-10-20 08:26:00
今年受訓是團保 明年才是公保 不一樣無假3/27-3/30中間空斷無累機
作者:
vivipeng (我很幸福我要知足)
2016-10-20 09:45:00要連續不中斷 31號離職和報到才行
作者:
zvictory (nobody)
2016-10-20 13:54:00原po,104年你算了13個月怪怪的吧(約雇1-3月算三個月,然後考上正式又算十個月)。再來104年受訓團保期間(3/31-7/30)有併計休假年資嗎?我怎麼印象中這四個月不計?所以暫先不計兵役年資的話,應該是107年才有14天假。
作者:
zvictory (nobody)
2016-10-21 19:13:00我想原po應該是想問初任公職者第二年開始併計職前年資的休假日數計算方式。
作者:
vertou (vert)
2016-10-26 11:27:00「滿三年」才有14天吧,明年1/1也還沒滿,這樣有14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