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小弟我於103年1月開始任職學校約聘人員
並於103年地方特考上榜
104年3月31日至單位報到
報到時有將約聘工作證明(103/1/22~104/3/26)交給人事辦理休假年資併計
今年休假天數是6天(104年工作10個月換算而得)
差勤系統內的休假年資是第三年
想請問版上前輩這樣明年我休假天數是14天還是7天?
因為我明年一月想去花東度假
一開始問我們單位正妹人事是說明年14天休假無誤
然後今天突然跟我說好像怪怪的...
讓都要準備訂車票和民宿的我嚇死了XD
再附上我自己認為(自以為?)的休假年資計算:
約聘(15個月)+104年度(10個月)+105年度(12個月)=37個月
所以今年做好做滿休假年資滿3年
明年開始應該有14天假(吧...)
勞請大家幫忙解惑了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