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很快
前些日子業務有更動
現在我在的單位
應該是眾多書記工們最不想進來的單位之一XD
照慣例來分享一下心得
目前是某間北三院民事執行處的書記工
在現在這個科室目前正要邁入第五個月
版上看沒有什麼人分享關於執行處書記官的工作內容
今年錄取的書記官人數也不少
就跟大家一起來心得分享一下
(這不是勸退文,只是將真實情形告訴各位,讓即將要成為書記官的大家有心理準備)
<執行處與紀錄科的差別>
1.跟的老闆不一樣
在執行處你所跟的老闆就是司法事務官,跟紀錄科(有接股)跟的老闆是法官有很大
不相同,個人是比較喜歡跟事務官相處啦~感覺沒那麼有距離感
2.不注重打字速度
執行處最多的是出差(查封、指界、拆屋、遷讓房屋等等),所以到這邊並沒有開庭
打字的壓力,我倒覺得執行處很適合不愛打字壓力的人或是很愛往外跑的人XD
3.更直接面對當事人
雖然在紀錄科就常常會遇到當事人衝上來直接找人,在執行處更是多,舉凡要閱卷、
收到執行命令要來跟你詢問、打電話打N次都沒人接所以直接跑過來、拍賣股票、問你
案款發了沒、權利移轉證書寄了沒...,還有出差時所遇到的狀況,都是需要當下反應
的(事務官會跟著一起出差算很少數的案件,幾乎都是書記官和執達員一起出差而已)。
4.結案壓力
在紀錄科結不結案看老闆安排,在執行處結案與否,很多部分是操控在書記官,相對
來說,執行處的書記官跟紀錄科的書記官比起來就會有較大的壓力。(尤其月底報結
最後一天更是可怕,我那天的耐心、脾氣都會比平常差= =)
5.體力要好(真心不騙)
一個星期平均出差至少三個半天(看案件類型和標的與法院的距離,有的可以一小時
內來回,有的案件可以從早上搞到下午...),一個月收400多件的新案,每天都有公
文、新案需要處理...等等,如果體力不夠好蠻容易生病的。
6.要更清楚事情的輕重緩急
每天的工作都是處理不完的,這時候分門別類就變得很重要囉~而且我們有很多公文是
結案之後還要繼續做的,公文的內容都是需要書記官去審酌的。
其實一直覺得書記官應該要加考強制執行法
真的覺得沒有念過
在業務上會做的不是很踏實~"~...(本人非法律專科畢業)
而且到了執行處,主動性更強
很多東西事務官並不會給你批示
也不會告訴你下一步要怎麼做
拿到東西後,你要很清楚接下來要做甚麼
程序要怎麼走
「膽大、心細、主動」
我覺得這是執行處書記官必備的
執行處若是沒有注意會遇到賠償問題沒錯
但,只要你做出去的公文多看幾眼
多做確認,要到國賠其實沒有那麼容易
而且執行處並沒有大家說的那麼可怕
要說有甚麼可怕的?大概就是忙而已XD
還有有時候會遇到無法控制的當事人
我個人最討厭遇到家事案件來執行
或是跟家庭有關係的金錢糾紛
因為這種負面情緒都好多阿...(這時就很佩服家事庭的書記官)
這邊八成的案件債權人都是銀行
扣薪、扣股票、扣存款、查封土地...等等
這是執行處最大宗,為數最多的案件
不時會穿插一些交付子女、遷讓房屋、拆屋還地、聲請管收、修復漏水等等的案件
但剛考進來的書記官們倒是不用擔心
基本上是不會把新分發的書記官直接分發到民事執行處(除非真的很沒辦法)
另外,我覺得有足夠的社會歷練來做執行處的書記官會比較得心應手
我的應變能力比較沒那麼好,加上社會歷練不夠多(這是我第一份正式工作)
剛開始面對當事人,或是需要臨機應變的時候都蠻辛苦的
(這時要感謝同事們的經驗分享和提點QQ~運氣不錯都遇到對我超好的同事)
我現在也還在學習中~XD
一個書記官,基本上只要分發到地方法院
多數都是會進到執行處歷練
雖然出差費不多
加班費也不高
加班時數是之前在紀錄科的兩倍以上
(人家朝九晚五,我朝八晚十,加班時數完全不夠用XD)
需要處理的公文也比紀錄科多
每天接的電話更是不用說
但在執行處所學習到的東西
是紀錄科所沒有辦法帶給我的
個人打字速度不算慢(但也不快)
但我一直覺得打字這種東西是可以被取代的
所以毅然決然選擇民事執行處
在執行處,讓我更懂得如何應對各式各樣的當事人
對我來說是個很好的經驗
也讓我知道強制執行的程序怎麼走,各種案件類型
在執行處讓我收穫蠻多的
而且也不用像以前紀錄科一樣受限在法官的固定開庭時間
如果想要休假,又很提前知道的話
就可以那段時間就不用排差
這點我倒是蠻喜歡的(不然要麻煩別人代開庭超不好意思的阿...)
但其實我們也有很多辛酸血淚史
被當事人罵哭、被電話氣得要死、處理不完的公文、難搞的當事人
這也只是書記官生活史中的一部分
但,這就是工作不是嗎XD
小小心得提供大家參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