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借此文問一下
(有先翻一下發放注意事項)
小弟105年1月1日~11月初都有任職原機關(正式人員)
11/4去新機關報到(高普考分發)
離職跟報到日有在同一天
且去新機關可縮短實務訓練
請問我年終可以正常領到嗎QQ
還是只有2/12…………
謝謝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11-06 01:54:00可領12/12,離職證明給人事。
作者:
chram (chram)
2016-11-06 09:53:00可以
作者:
WOWWO (第一次PO文)
2016-11-06 10:08:00借問,若離職和報到同一天,離職證明是離職當天先到舊單位領取,接著帶去新單位?還是舊單位的人事提前或延後才會給我?
作者: asehappy 2016-11-06 10:22:00
朋友11/1離職與報到,10/28跑完離職流程跟拿離職證明。
作者: akamejk (杏) 2016-11-06 10:24:00
我10/28跑離職,離職證明隔週才寄給我
作者: kcento (kcento) 2016-11-06 10:25:00
2/12
作者:
WOWWO (第一次PO文)
2016-11-06 11:55:00看來要不提前,要不就延後領取離職證明,報到當天直接到新單位即可。謝謝上面大大們的經驗分享。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11-06 12:53:00若離職流程提早跑,走前會來得及拿離職證明(人事看離職單發證明的),若來不及,本機關是採事後郵寄。離職證明應該都是人事主任決掉,預留一點時間都可先拿到到新單位報到有派令即可,離職證明後補都沒關係
作者:
WOWWO (第一次PO文)
2016-11-06 14:09:00了解,謝謝樓上m大的詳細解說。
作者:
viro72 (阿斯)
2016-11-06 17:54:0012/12 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