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1-21 18:05:25退休金趨勢好像會愈來愈少
加班沒有錢被砍掉變成國旅卡
國旅卡又只能買些廢物和旅遊根本存不到錢
生活花費也是能省則省了
想要為自己多存點退休金
晚上或假日想要做點工作賺點錢
目前想到的有晚上幫忙顧店結帳
假日幫忙帶小孩做保母
不知道這樣的兼職是不是OK呢
錢匯進帳戶會被調查嗎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6-11-21 18:13:00當然不行啊,你匯到帳戶被抓到機率很大。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1-21 18:22:00可以去開Uber,時間自由有彈性
作者:
cchaha (挖搭戲挖嘻嘻哈哈)
2016-11-21 18:28:00沒勞保、報稅的話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6-11-21 20:08:00當公務人員本來就待宰羔羊啊 第一天知道?
作者:
TREKKER (joe)
2016-11-21 20:13:00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作者: Alphaz (@@) 2016-11-21 20:23:00
退休前限制不能跟勞工一樣兼職 但退休後要一律平等:)
建議開點子反映,公務員想多賺點讓自己生活好點,不是人的基本權利嗎?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6-11-21 21:11:00入黨換黨證,很快升到9職等政務官當初我說黨證好用,版主還不相信....
你不要到處說+領現 沒人知道你做什麼不過妳都po文了......
作者: bmtu 2016-11-21 22:26:00
你是女的喔
作者:
aaaming (攪屎南帝一燈大濕)
2016-11-21 23:11:00一堆自耕農
作者:
ficp (禾草)
2016-11-21 23:11:00開點子提啊 如果都是現金流其實不太容易知道
作者:
xx3877 (@_@)
2016-11-22 07:58:00依法行政都不知道 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的公務員薪水都照表明訂清楚了 考之前就該知道了吧
樓樓上,考前知道公務員薪水又如何?難保你人生路上不會遇到缺錢的時候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1-22 11:35:00實際上一堆人在兼職 貼補家用
作者: david7796 (待領養的大貓) 2016-11-22 11:45:00
公務人員專長就是讀書考試呀,找個家教或伴讀吧或社大開課之類的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1-22 15:05:00依法行政個屁,主政者自己都在亂來了,還要公務員守著貞節牌坊嗎?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1-22 16:26:00被抓到就是處分啊,考績不好看而已,沒事兒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1-22 16:34:00比例原則好嗎,兼職沒有嚴重到必須送到懲戒委員會判停職的。如果有案例可以拿出來看看不兼職,難不成鼓勵基層貪污收紅包嗎?腦殘政府
作者:
z110663 (^^)
2016-11-22 17:03:00兼職敢抓來罵就全體公務員大罷工就好
google董監案,不就有送停職,當然要比例原則,但並不表示最嚴重只會影響考績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1-22 17:42:00喔~董監事案啊,嚇死我了,會在這邊問兼職的,應該沒有這種人脈吧
作者:
aguey (aguey)
2016-11-22 19:47:00是當傻了嗎?問題有程度的問題
作者: Alphaz (@@) 2016-11-22 21:45:00
什麼都要檢討的現在 為什麼這個過時的法條不用檢討???18%都能改了 這個就無視 噁心
作者:
goshfju (Cola)
2016-11-23 09:25:00不要問 拿現金或支票惡法亦法 出事的話你沒免職也黑掉了
拿出來了又說其他,就跟不吞曲棍球的沒兩樣,話說程度是誰說了算,法律人有兩種,一種很膽小,一種自以為可很聰明,遊走還高調,我政風的朋友每天收到的檢舉,我都嚇死了,說不定已經有人檢舉只是政風不辦而已,而且廉政署有檢察官,我就不會兼,真要那麼有本事,我就看過兼職不爽不幹的,兼職低調點,搞得好像你很行,別人眼紅就慘了,當你不當一回事到處說,災難就來了,要不然誰會知道你兼職,好話說盡,好自為之,就算要也最好嘴閉緊一點,金流要有斷點兼職有沒有問題和開放兼職是兩個問題,不是我認為有風險就等於我不贊成開放,當初檢察官處理國旅卡買電器的案子去看看,我敢說高調的都是這個案子後任公職的,國家有時會秀斗的,不是我們沒本事,是看多國家無厘頭了,可能最後沒事但被請去訊問,我可不願意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1-23 10:40:00第一、兼職是違反行政法不是刑法,不要把檢查官搬出來嚇人,也嚇不了人第二、有空去查了下網路,董監事兼職說要停職是審計部、銓敘部的「建議」,老天啊,建議可以代替機關的處分?我也是醉了好在還有個懲戒委員會的準司法機關在,至少人家還懂得什麼叫比例原則,不然我真的會以為妳是新政府派來的臥底妳拿兩件本質完全不同的事來混淆,老是灌輸錯誤資訊,不得不讓人懷疑妳真正目的為何?最後,到底有沒有人因為兼職而被停職的?我好像目前為止尚未查到。煩請再提供詳細點的資料,謝謝。幫妳找了下,違法「兼任公司或行號負責人」,其中「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者,「屬情節重大」...其中近500人移付公懲會懲戒,並有近30人予以停職比例原則啊~妳的苦口婆心大家都看到了,但請別拿情節最嚴重的那一種來嚇這裡只是想賺點退休金的小公僕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1-23 12:21:00樓上看來很專業,請教樓上,如果在非營利組織兼職理事(不支薪,只領車馬費),這樣會違反行政法嗎?
作者:
xx3877 (@_@)
2016-11-23 21:48:00缺錢去借去信貸不會? 而且會上來問這種問題的能不被抓也很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