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機關應該都面臨新手分發報到潮
偶然發現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
新手有一個月的實習時間,實習內不具名辦理業務
二、訓練方式:
(一)實務訓練分實習及試辦二階段實施,自向實務訓練機關(構)學
校報到接受訓練日起一個月為實習階段,其餘時間為試辦階段。
但實習階段時間不含基礎訓練。
(二)於實習階段,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應安排受訓人員以不具名
方式協助辦理所指派之工作;於試辦階段,受訓人員應在輔導員
輔導下具名試辦所指派之工作。
由於我們這邊會有「個人」的業務
除了主管外就是課員(這次的新手)+書記+替代役
例如驗收、開標
如果派書記又帶個課員去,這樣辦公室一次就少兩個人
總不能要替代役辦公文
所以這規定讓我們挺苦惱的
不知道各機關大大們都是怎麼處理這個規定的?
如:
1章給他,開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