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感觸,希望大家能給我7分鐘看一段影片,為大家上個簡短環境教育課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EONBkOO_x8
環境教育法第1條就寫出立法目的:
為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
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
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
台灣的環境教育法是繼美國,巴西,日本,菲律賓,韓國之後,第6個立法之國家
歐洲國家因為人民環境素養高,不需再訂環教法了
環境法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
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要上四小時環境教育課程,總統也必須要上課
今天立法是為提升人民環境覺知與敏感度,並培養人民環境倫理態度,
在考量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平衡發展下,
以不損及未來世代滿足需要的能力,進行滿足當代需要的永續發展為目標。
環境教育不是沒意義的事情,是執行方式出了問題
很多法律立意良善,但執行起來卻走鐘了
氣候變遷是個嚴重問題,無論如何,地球還是地球,
有一天會消失的是人類或居住在地球的生物而已,
讓我們為了後代,多去關心我們的環境。
※ 引述《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大家都知道環境教育是一件很沒意義的事情,
: 大都是簽到了事,
: 但一些臨時人員一年到頭都沒在回機關的,
: 請問這些人該如何讓他們有時數呢??
: 之前聽說如果由人事室主辦,可以替他們上數位課程獲得時數,
: 那如果是秘書室主辦,這些人又沒來參加,通常大家都是怎麼處理的?
: 在此先謝謝各位有經驗的版有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