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各位大大要玩大一點
國旅卡核其性質是一種財產權
根據大法官解釋,公務員服務法
此種財產權性質是可以根據公務員服務法25條來訴訟的
所以可以用以下操作手段
類似申請以往16,000元,8,000元因新政策駁回
而這駁回8,000元部分乃屬於行政處分
自然可以依據公務員服務法25條根保訓會提起復審,失敗後在行政訴訟
就我所知,司法官那邊應該也是有不爽的,案件進去後
或許這種限制特定命令有機會可以試試看
增加法無明文限制(大法官解釋公法上職務關係#637,已非以往特別權力,上面想做啥
就做啥)
或者是無法律授權依據、授權不明確都可以拒絕適用此命令。
還給大家錢,只要一個出口破窗,大家就去打訴訟要回錢
有勇者要試試看嗎?
作者:
tsailk (Dan)
2016-12-24 07:59:00提複審簡單,問題是行政訴訟很難打(有95%以上敗率),要花很長時間及心思,而且要有法律背景。
作者:
asapoolu (asapoolu)
2016-12-24 08:06:00直接申請強制休假14天的不休假加班費,勝算會不會高點?畢竟國旅卡還是有點福利性質的,直接打強制休假的不合理可能比較單純點。尤其有勞基法的對照,更可以顯示強制休假的不合理。
作者:
tsailk (Dan)
2016-12-24 08:12:00如果有人要打訴訟,建議建粉絲團討論,我可以分享經驗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6-12-24 08:13:00該推 雖然困難點,但公務員的行事做風也不是好惹的
作者:
k19go (用時間寫日記)
2016-12-24 08:29:00我有個想法不知道可不可 如果要打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端當然要簽採購委託律師 我覺得草擬本案的承辦人或機關應該也不太爽 或許可以私下溝通一下 也就是暗地作業?
作者: sundew (波爾茶) 2016-12-24 08:56:00
推一個
作者:
cps001 (阿鵬)
2016-12-24 08:57:00會不會司法程序還沒打完 這個政黨已經下台或是這個國家已先被搞垮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6-12-24 10:44:00應該有人去打了吧
作者: hsiaovi (hsiaovi) 2016-12-24 11:06:00
拒刷拒刷再拒刷!
作者:
Sowela (毓)
2016-12-24 11:14:00推,但怕的是大家都以為有人去打,結果沒有
作者:
volksppt (尋找我的小主人)
2016-12-24 13:12:00國旅卡那邊屬於福利性值,我怎麼都感受不到
作者: set852064 2016-12-24 13:32:00
就是拒刷
作者: NTUHandsome (萬年考生唯我獨尊) 2016-12-24 16:11:00
國旅卡好像只規定行政院底下的樣子?其他院無感
作者:
ksxo (aa)
2016-12-24 16:18:00個人打很難 看有沒有政黨願意來救了
作者:
ndd2 (ndd2)
2016-12-26 18:38:00不覺得是財產,(本身也是公務員),講句不中聽的,16000根本不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