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文,但有些問題不太清楚,請教版上前輩
小弟104年錄取普考,104年11月至台北市政府報到,
(因為之前當過職代,所以提早到105年3月合格實授)
因為想調回台中又去考105年普考,這次是增額錄取,
所以直到105年12月底才到台中市政府報到,已有申請縮短實務訓練
(應該是106年2月可以合格實授)
想要請教一下各位前輩,我106年的休假狀況應該是下列哪一種情況
A.106年完全沒有假
B.106年2月合格實授後,可以按比例有7乘(10/12)約6天
C.106年2月合格實授後,併計之前職代跟當兵年資(已購買),未滿三年有7天假
D.以上皆非,再請各位指教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