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再次請教
本人97.10起任職之機關於103.2.17改制行政機關
依機關轉任辦法規定 轉任前之年資 得比照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人員退休撫卹
及資遣辦法規定,先行辦理年資結算給與;
若不先行結算年資, 則依100.1.1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
由現職人員一次全額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後,依同法第九條規定標準辦理。
考量年改新法規定要做到65歲才能退休, 97.10-103.2這段五年多的年資有需要購買嗎?
還是說乾脆結清比較划算呢?(本人7年級前段)
請各位指教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7-30 22:56:00自己謹慎判斷我若是你,我不會買,結清比較划算因為...結清的算法,通常等同於一次退休金的算法在公務員退休法是這樣子算的...這種算法,超過我們一般所講把自提撥+政府提撥的還高不少若你要轉過來,是自己全額繳納+65歲才能退休更重要的是,你衝的替代率超過法定值,還是會被砍的.自己試算結清可以領多少,然後"買年資又要花多少"這樣一來一往可是兩筆錢,月退?? 有生之年,領得回來嗎??更不用講,要是過個十年二十年,不小心犯了錯結果被革職了,你只能拿回自己提撥的.....
作者: autumn5252 (autumn) 2017-07-31 22:15:00
您應該是勞保局的,年資結清部分,退休時仍有併計年資上限規定,另貴局改制規定,改制前之年資可選擇認定為舊制退撫規定(恩給制),因此不用自己花一毛錢,所以自己考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