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本來就是個問題
主要是,現在加班費到底是個甚麼定義?
為甚麼不是機關欠的債?
機關每個月要付我們薪水,
如果沒錢付,是欠債,
欠債就必須還,以後有錢也要付。
不會跟你說換補休,也不會跟你說你補休不換半年會不見。
現在我付出勞力工作,本來就應該給予相對的加班費,
為甚麼這不是機關欠的債?
為甚麼沒錢付可以不給?
就算換了補休,為甚麼可以半年不見?
沒錯,公務人員要為了公共利益工作,
為了公共利益可以短期內大量加班。
但是不給加班費是有和公共利益可言?
補休半年不見又為了哪裡的公共誰的利益?
同樣差旅費也是,機關派了人出長差,
回頭卻跟你說沒錢不給交通費?
這不是擺明了要凹人的錢?
欠債要還錢,天經地義,怎麼憑甚麼行政機關欠債可以不一樣?
外面欠債的可以把沒錢就沒債的嗎?還可以過半年把債務消滅。
人力是機關的資源,資源本來就有限,就是這麼多,
現在不給加班費,
那首長不就可以不考慮自己資源多少,隨意接工作?
主管是不是可以不在乎勞逸不均問題,反正那個會做事的加班不會造成影響?
這本來就是個問題,
現狀很多人沒加班費領,那本來就應該是錯的。
※ 引述《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之銘言:
: 公務人員是國家行政之執行的根本
: 軍人是國家抵禦外悔的力量
: 兩種人責任都很重要
: 但是給的加班費卻不ㄧ樣
: 現在志願役軍人有加班費,ㄧ次給好給滿
: http://i.imgur.com/ZscLE40.jpg
: 志願役勤務加給
: (志願役24小時服勤加給)
: 將官 10000元
: 校官、士官長 10000元
: 尉官、士官 8000元
: 上等兵 7000元
: 二等兵、一等兵 6000元
: 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戰鬥加給+勤務加給
: 本島志願役士兵可以領到四萬以上
: 外島志願役士兵可以領導六萬以上
: 但是公務人員之加班費卻被苛扣,有加班卻不給加班費,喜歡叫你做免錢,讓不合理的現象正常化,認為沒有加班費是很正常的。
: 是不是公務人員好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