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加班費的有無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7-09-29 23:22:17
加班費本來就是個問題
主要是,現在加班費到底是個甚麼定義?
為甚麼不是機關欠的債?
機關每個月要付我們薪水,
如果沒錢付,是欠債,
欠債就必須還,以後有錢也要付。
不會跟你說換補休,也不會跟你說你補休不換半年會不見。
現在我付出勞力工作,本來就應該給予相對的加班費,
為甚麼這不是機關欠的債?
為甚麼沒錢付可以不給?
就算換了補休,為甚麼可以半年不見?
沒錯,公務人員要為了公共利益工作,
為了公共利益可以短期內大量加班。
但是不給加班費是有和公共利益可言?
補休半年不見又為了哪裡的公共誰的利益?
同樣差旅費也是,機關派了人出長差,
回頭卻跟你說沒錢不給交通費?
這不是擺明了要凹人的錢?
欠債要還錢,天經地義,怎麼憑甚麼行政機關欠債可以不一樣?
外面欠債的可以把沒錢就沒債的嗎?還可以過半年把債務消滅。
人力是機關的資源,資源本來就有限,就是這麼多,
現在不給加班費,
那首長不就可以不考慮自己資源多少,隨意接工作?
主管是不是可以不在乎勞逸不均問題,反正那個會做事的加班不會造成影響?
這本來就是個問題,
現狀很多人沒加班費領,那本來就應該是錯的。
※ 引述《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之銘言:
: 公務人員是國家行政之執行的根本
: 軍人是國家抵禦外悔的力量
: 兩種人責任都很重要
: 但是給的加班費卻不ㄧ樣
: 現在志願役軍人有加班費,ㄧ次給好給滿
: http://i.imgur.com/ZscLE40.jpg
: 志願役勤務加給
: (志願役24小時服勤加給)
: 將官 10000元
: 校官、士官長 10000元
: 尉官、士官 8000元
: 上等兵 7000元
: 二等兵、一等兵 6000元
: 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戰鬥加給+勤務加給
: 本島志願役士兵可以領到四萬以上
: 外島志願役士兵可以領導六萬以上
: 但是公務人員之加班費卻被苛扣,有加班卻不給加班費,喜歡叫你做免錢,讓不合理的現象正常化,認為沒有加班費是很正常的。
: 是不是公務人員好欺負?
作者: zero56781 (zero56781)   2017-09-29 23:25:00
沒錯,補休限制半年根本有問題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7-09-29 23:28:00
本來都當退休金是政府還員工在職時的加班費 延遲給付
作者: S522 (╮(╯_╰)╭)   2017-09-29 23:58:00
工時多少本來就應該給多少錢,補休也不該有時效性
作者: ciphercindy (林小鴨)   2017-09-30 00:22:00
就算是勞基法,補休也是經勞資協商ㄧ個期限後,沒休完就歸零了~所以補休有訂期限我覺得並不會不合理
作者: ccusup (123)   2017-09-30 00:45:00
補休,是機關欠我們的,欠了半年還不還應該加計利息才對,怎麼權利反而被消滅?
作者: ufobox (愛。和平。)   2017-09-30 05:41:00
@ciphercindy 勞工補休沒休完不會歸零,到年抵沒休完的還是要折算加班費給他們
作者: ciphercindy (林小鴨)   2017-09-30 07:57:00
那是特休假喔!特休假到年底沒休完才會算不休假加班費,至於補休的期限,算法,都是可以勞資協商的,因為法無明定
作者: Terrn (倪福德加油!!!!)   2017-09-30 08:43:00
不管什麼法, 欠假可以歸零就是弔詭的事~
作者: Alphaz (@@)   2017-09-30 08:45:00
勞動意識高漲->但公務員不能有勞動意識 ㄏㄏ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17-09-30 12:00:00
因為公務員不是勞工啊51勞動節沒有放假… 好啦我在反串
作者: yaochangli (李大兔)   2017-09-30 12:36:00
支持補休無限期,隔年還要加計利息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7-09-30 12:42:00
勞基法像護理師離職需把加班補休時數折算加班費
作者: ksxo (aa)   2017-09-30 13:19:00
因為你沒有勞資法保障而且人民還覺得你為了賺錢來當公務員是不對的事
作者: alex23587839 (Saint)   2017-09-30 16:31:00
補休定期限我覺得ok,但用不完要換錢給我們啊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7-09-30 16:47:00
休不完還錢+1
作者: Illyacow (伊莉雅尻)   2017-09-30 17:12:00
以前在民間是一年假就消失
作者: sbao (麻糬)   2017-09-30 21:40:00
修不完應該換錢+1
作者: blus (ccc)   2017-09-30 23:31:00
補休有期限應該正常,因為管理需求。不然為何國旅卡沒花完不能累積到隔年,沒人反應嗎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7-09-30 23:44:00
大家都考進來的應該比較過法益,現在兩個利益,管理需求與個人權益,誰輕誰重?再者,要人特別犧牲,就應該補償
作者: sallycute ( ç´—)   2017-10-01 11:06:00
我待過的機關都是有加班費還要求人報...大家都換補休補休休不完也有人上簽改一年休畢遇過休不完的 幾乎都是自己假期調配的問題 寧願上班發呆也不請補休 後面再來凹加班費...
作者: blockhorse66   2017-10-09 20:07:00
限時補休是預防有人凹加班費 話說回來 其實半年的限制還算合理 除非是那種21日以上休假的老人 不然通常年輕人3~4個月內就請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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