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今年有幸考上機械工程高考
因為名次不高 前面就填我想去的單位
後面志願單位順序就不知道怎們填
想問如果是前輩們會怎麼排
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1)申請聘僱外勞之機械工程等製造業特殊製程、營造業重大經建工程與海洋漁撈業外
勞聘僱案審核相關事宜,及其訴願與訴訟疑義案處理。(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1)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事前檢查。(2)申訴案件檢查、職業災害檢查及撰寫報告書。(
3)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及查核。(4)危險性設備內部檢查延長期限審查及查核。
(5)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3.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職等 技術員至高級技術員
(1)辦理車輛、機具維護管理業務。(2)本職缺係支援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未來配合組
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分局,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3)本
職缺係屬交通資位制,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業經總統106
年6月14日公布,本處人事制度未來將改制為簡薦委制
4.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職等 委派第5職等或薦派第6職等至第7職等
桃園機場捷運興建工程機械工程工務行政業務。
5.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職等 技術員至高級技術員
(1)辦理汽機車考檢驗、聯稽路檢及其他公路監理相關業務。(2)本職缺視業務需要,派至
所屬板橋、蘆洲監理站服務。(3)本職缺係交通資位制,須經銓敍部銓敍審定。(4)本局組
織條例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近期將改制為簡薦委。
6.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 職等 委派第5職等或薦派第6職等至第7職等
(1)機械工程相關業務。(2)本處為派用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規定,應於107
年6月18日前改制為任用機關,屆時視機關整併情形調整工作地點。
主要想問升不升的上去 和 薪水 (因為他們職稱不同) 及 好壞順序
麻煩各位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