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nokaoli (凡事靠自己)》之銘言:
: 抱怨了這麼多很抱歉,其實我重點就是想問如果禮拜一遞辭呈,禮拜二不去上班會
: 有什麼嚴重後果嗎?
之前有po過, 但大家好像忘記了, 文章應該也被系統洗掉了, 再po一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25
公務員交代條例,...
不交接的影響
第17,18條,... 不過第17條只對商調, 考上離開的人有影響
對原po應該沒影響
主要是第18條
你一走了之,.... 你所有保管的財產, 沒有人會幫你顧
如果遺失, 全部可以跟你索賠(雖然價值應該也不高,... 算上折舊的話,
應該也是賠的起), 所以就看你評估了
ps: 這一部法律有漏洞, 他預設大家離職, 是商調之類的, 沒有考慮到
真的辭職不回頭怎麼辦?
也就是說, "重要工作不交接", 對於考上其他考試遷調, 可用十七條處理
但懲戒對去民間的人來說, 那是甚麼? 可以吃嗎?
也就是說, 對於這類去民間的人, "重要工作"沒有交接,...幾乎沒有罰則
: 我知道公務倫理應該要等長官核定,可是目前情況看來他們不太可能答應
: 所以我想請教這樣沒禮貌的後果會是什麼?
: 感謝各位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