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履約及驗收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7-11-28 12:43:08
機關採購公務車一輛
投標標價清單項目為公務車1輛 60萬元(沒有細項)
其中需求規格裡面 座位為"不織布"
然廠商以座位為"皮椅"交車,並於履約期限最後一日(11/28)申請履約完成待驗收
請問這樣可以進行驗收程序嗎?(有初驗或無初驗程序)
那另外如已進驗收程序了 可以 辦理契約變更嗎(認定皮椅比不織布好,要項21)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1-28 12:59:00
建議是進驗收前把所有的疑慮和程序搞定,不然驗收就是照規格驗,到時不一致的地方很容易扯一堆毛
作者: OolightoO (極光)   2017-11-28 13:12:00
我曾在書上看過,財物報驗後就不能辦契變,理由是此作法似違反gpl第6條之公平合理之規定,本案如驗收規格不符,似得採減價收受,並應符合減價收受之各項要件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1-28 13:19:00
因為原po機關“目前認定”皮革優於不織布的前提下,個人認為在進驗收前有操作的空間只是這個變更要怎麼變就看作文的功力和有無共識了。另外如果走替代品那條,有的監辦會要求廠商提供理由跟優缺對照表再者,叫廠商在皮椅外再套層不織布可以嗎 = =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7-11-28 14:40:00
那有初驗程序之初驗人員可以要求退換貨嗎(這邊會產生逾期違約金吧?) ; 那另如無初驗程序得比照有初驗程序退換貨嗎?這個案子最標準應該是1.以廠商延遲履約計違約金並於履約完成前以要項21辦理變更契約吧?2.如果已進驗收程序視有無減價收受的可能,辦減價收受。因為減價驗收對廠商有一定傷害 (以60萬計減價及違金額?)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1-28 15:18:00
除非你們只要一點不合規定就退貨視為未完成履約,不然個人標準是進驗收→缺失改正→改正或減價收受(減價收受是驗收後才能啟動的,可是你的案子…椅子套件有列單價嗎?不然怎麼扣錢也是很麻煩)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17-11-28 15:47:00
就套個不織布驗收完拿掉就好了啊 別自己找麻煩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7-11-28 16:24:00
案子舉例的~~怕用真實的太敏感。真實的狀況是沒辦法改善換了之後整台設備都要重新校正而且案子沒有列單價 QQ 減價及違約金額一定超過廠商利潤如果沒更好的作法,大概就開會決定減價項目金額或是進爭議了來請教大家有無驗收期間契約變更(或是提同品的)的經驗謝謝但是..其實契約沒規定那麼死?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1-28 17:17:00
你這樣一提…我才發現還真的沒有驗收後辦契變的記憶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7-11-28 17:38:00
驗收後為什麼不能契約變更,21條又沒規定時機而且為什麼驗收前變更不違反公平合理,驗收後就違反沒道理的東西不要自己綁自己
作者: iLtz (噗~)   2017-11-28 18:19:00
建議樓上看一下細則91條主驗人員的職責……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7-11-28 18:21:00
契約變更又沒叫主驗人決定,當然是業務科評估後,簽奉機關首長核定,與主驗人有什麼關係?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7-11-28 19:14:00
直接辦驗收,請主驗裁示限期改善,改善不行就減價驗收,或變更契約簽準後驗收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7-11-28 19:18:00
推樓上
作者: s703300204 (滾滾怪(づ? 3 砥^づ)   2017-11-28 20:44:00
限期改善阿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7-11-28 20:51:00
那請問契約變更簽准後驗收要計逾期日數嗎
作者: dodohotdog (嘟嘟大熱狗)   2017-11-28 21:08:00
契約變更也可以變更交貨日期啊 不過變更適法性自己抓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7-11-28 21:36:00
變更交貨期通常不是都用在要項20 機關提出的? 要項21 廠商提出也可以變更交貨期嗎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7-11-28 22:41:00
你的視為瑕疵的2.3是同一件事另外,真的只能說台灣病了,害公務員不敢做事,怎麼會只認為變更是迎合廠商規格,而不討論機關在新的優規下賺了多少,是否對公益有益呢?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1-28 23:22:00
2的話,你可以叫廠商發文然後機關辦理契變行政作業免計工期啊,只是同你說的偏慢了,要刁很容易。我的看法是進驗收前都還能談,但我個人履約無論大小案,期限永遠都抓契約工期的前三天,就是為了避免這些突發事故不然這樣,你發文說“椅套不合(我也不知道你實際是什麼,就當真的是椅套吧)”,不准廠商報驗,然後叫他們趕快報契變和對照表進來,中間這段時間算逾期,廠商契變掛文後免計工期,這樣應該就不算“迎合”了吧
作者: b852258 (Lion)   2017-11-29 16:11:00
我是傾向於變更要在竣工前,驗收時候發現不符才變更就同原PO說的,有機關屈就廠商的疑慮在,當然樓上a大說的不無道理,只是大家普遍認為廠商怎麼可能會做比較好的東西如果跟合約不一樣 一定有那裡得利 實在是很無奈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1-29 21:57:00
樓上,前方無人防守快攻穩進的球不代表就可以走四步上籃啊 = =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7-11-29 22:40:00
那請教減價驗收和減少契約價金如何能看出來是同一件事情呢
作者: dodohotdog (嘟嘟大熱狗)   2017-11-29 23:24:00
所以 DemonT 是主驗? or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7-12-02 18:32:00
原po是採購人員謝謝
作者: zz0928 (zz0928)   2017-12-15 23:56:00
基本你已經知道了要按規定請廠商退回竣工按契約規格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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