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owboy (人人有功練...)
2017-11-30 22:35:44各位先進好,
本年度有辦到一件屋頂防水工程,
最後有一工項是地坪回鋪,需要做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試驗。
而該試驗費用有明列於標單項目中。
但該試驗要做28天,現廠商因天氣因素,要等天晴才能施作混凝土部分,
屆時也才能取樣。
但整個工程的履約期限是12/15,這樣一算在履約期限內測驗報告是不可能來得及拿到。
想請問這種情況,若履約期限前廠商已完成所有工項,只差沒拿到該測試報告,
是要整個工程算逾期?
或是將已完成的先部分驗收,並保留地坪回鋪及試驗費的款項,
等到報告出來並合格後,再結清尾款?
或是各位實務上處理的方式為何?可否提供參考。
請詳細指點說明做法,希望不要只回覆依契約規定辦理,
目前真的不知如何處理最佳,腦袋真的轉不過來了,感謝各位。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7-11-30 22:50:00竣工跟報告沒什麼關係,竣工到提送資料到機關的規定時間超過20天,機關等收到全部資料再送派驗收就好,太閒的話想辦部分驗收也行,看你的兼辦會不會想捏死你
作者:
showboy (人人有功練...)
2017-12-01 08:39:00請問,所以是說報告跟逾期無關?但如果等報告出來再驗收,就過今年年底了就過今年預算的核銷時間了
各機關做法不同,我的經驗有:現場驗收完等報告出來後再決定合格與否;有要求廠商發文報竣工惟試驗報告尚未完成,工期照跑事後計算免計工期天數;還有要求竣工前一日報停工,試驗報告完成後報復工竣工(但試驗不合格就報復工繼續施工,逾期的話就照算)。不過你是要拼核銷,只能每天盧試驗單位了
作者:
showboy (人人有功練...)
2017-12-01 09:49:00盧試驗單位也沒用,囧,該試驗就是要28天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7-12-01 10:18:00這些做法太過奇怪,做法請洽權責分工明細表;工期展延有工期展延的規定,什麼時候廠商的報告有規定進去當理由了?部份驗收也要機關想先行使用等等才准辦理,那個跟保固期認定有關,假如不合格品要從何認定保固期?正辦就是先辦竣工估驗,剩下的保留款就辦保留,不過我猜本案應該是寫驗收後一次付款吧...
有的地方政府會訂工期計算及展延規定,看原po的契約書有沒有拿來當附件吧,再來也要看你們肯不肯給他展延(準備晴雨表吧)。另外,試驗報告、履約工期和驗收與否,小弟之前的單位一直有不同的看法跟做法,最後是參考市府的做法(工項皆完成惟報告未出爐,應申報停工,待報告完成後申請復工竣工)
作者:
showboy (人人有功練...)
2017-12-01 13:22:00是一次驗收付款沒錯,另請問停工復工是北巿府做法嗎?我們是用工程會契約範本,故沒有像地方政府還有附件寫的那麼細。感謝大家分享經驗。
其實各地方政府應該都會有,只是看有沒有去找(我們也是自己找來放契約裡的,另外是高市府的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7-12-01 19:34:00我很佩服可以用試驗報告未完成來報停工的單位
作者:
biu2 (網誌放音樂不潮但吵)
2017-12-01 19:59:00問設計監造單位,履約期限的時間長短他們提出建議的,有把試驗報告的時間考量在工期內嗎?
試驗報告未完成的停工是要經過等同竣工確認的確認才能停的
作者: zz0928 (zz0928) 2017-12-15 23:54:00
你的問題跟工程完成後但是使用執照沒有申請完成是一樣的道理 已經完成沒有契約漏項重大瑕疵就應該給他報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