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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關將成全國最大人才墳場─考績法第11條第1項修正意見
2017/12/20 11:26
呂博士/公務員
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1條第1項規定「2年列甲等」或「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者」
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此次修正為2年列甲等者方得升等。
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0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指出:「近5年公務人員離職率呈
增長趨勢,其中又以年輕、高學歷者比率較高,恐不利公務人力素質之提升」。因難發揮
考績激勵功能,作為考績法之修正理由,將與報告結論產生矛盾而悖離專業,為國家人力
資源運用之重大危機,使公務機關成為全國最大的人才墳場。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
、才能4項予以評分……。對於公務人員之工作表現、品位形象、專業知識及核心素養已
有全面性之考評,而同法第4條則對於「得評列甲等與不得考列甲等」條件有詳細規定,
銓敘部因考績升職等條件寬鬆而修法,十分牽強且無因果關聯,理應增修「得評列乙(丙
)等與不得考列乙(丙)等」之相關規定,並對考績評分長官進行教育訓練。
現行《考績法》第6條規定,年終考績以100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4等……,有4等
第之成績區分,並列有分數相對應之考績等地。受考人績效表現優劣難分之原因,非《考
績法》本身,在於考績評分長官膽識不足、操作不當或其他原因,以此作為修法理由,尚
無科學根據且未經實證研究,為主觀主義下憑感覺、經驗、心靈或意識等抽象心理狀態造
成之偏誤。
以「刪除激勵」之方式達到目的,將引發公務人員悲劇性格之養成,無助於以正面心態推
展政策業務,同時助長推諉、得過且過、政治凌駕專業等公務文化之形成,將嚴重斲傷政
府形象,考試院與銓敘部亦將成為政府推動轉型正義與年金改革的政治打手。
各行政機關業務性質迥異,刪除現有規定僅是以消極態度面對問題,如需提升區辨受考人
績效表現優劣之程度,得以認可制取代等地制,或修正《考績法》第6條規定,增加「優
等」、「特優」考績等第,並改良對公務員之評鑑方法,同時取消對考績比例限制之規定
。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17-12-20 22:28:00
取消比例比較實際,有些地方考績直接公開說用輪的…
作者: addition777 (AD) 2017-12-20 22:57:00
機要人員萬年甲等又不用做事,乙等給你們去分
作者: Alphaz (@@) 2017-12-20 23:02:00
連2年甲才能升的話是蠻扯的 某黨自己愛搞鬥爭還要下面學?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7-12-20 23:02:00整肅異己的工具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2-20 23:06:00會送小禮物的每年都給甲,各位的主管都會收部屬禮物嗎?
作者:
snowenvoy (無限期支持Apink)
2017-12-20 23:26:00為了省錢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作者: josephgau 2017-12-20 23:53:00
給你機會做功德欸,傻傻的
作者: wooming01 (默默無名) 2017-12-20 23:56:00
太扯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7-12-21 00:03:00主管都拿甲才是問題 還有輪流拿甲的風氣後果就是認真做事的不想做事你知道 我知道 人事總處不知道?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12-21 01:20:00甲乙甲乙甲乙你就六頂到死,超方便
表上的評分項目都是屁,敘述看了真的很想笑。認真做事整年沒出包一樣79分拿乙,長官叫不動老鳥不用做事爽拿甲,整個考績制度都在做假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2-21 06:58:00老師年年甲...公務人員就是弱勢族群
作者:
motoy (moto)
2017-12-21 07:35:00沒有人覺得這很誇張嗎 變相減薪
作者:
yachun28 (王傑加油!!)
2017-12-21 08:04:00有些人沒做啥事年年甲等啊...做的要死要活的反而不一定甲...
作者:
tanger (阿棠)
2017-12-21 08:25:00本來就是墳場了好嗎! 修法後,是亂葬崗
作者:
justinXD (Justin)
2017-12-21 09:37:00修了之後年輕人卡等卡到死
作者: joesong 2017-12-21 09:56:00
真正該檢討的是考績評定制度的公平性
作者:
wtsc (wtsc)
2017-12-21 10:12:00考績制度真是一種分化,紅的永遠是那些人,佔盡好處
增加優等、特優...好棒棒,大家要戮力從公以課(科)為家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17-12-21 10:46:00是改成兩甲才能升還是連兩甲才能升?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7-12-21 10:54:00
說到底,又是要省錢,變相減薪的手段,他 的,當大家白痴嗎?逼大家放棄升等,28天病假請好請滿拿乙懶懶做就對了!
作者:
Goba 2017-12-21 11:17:00請問哪邊有要改成兩甲才能升的資訊
作者: bill810103 (bill) 2017-12-21 11:37:00
該走嘍
要有2甲才能升有發公文,但不就自己打臉乙等也是獎勵的說法嗎?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12-21 12:05:00乙還是有施捨(x)獎勵(o)你半個月喔^_<
作者: keji 2017-12-21 12:14:00
烤雞是看關係跟後台 誰在跟你看績效w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7-12-21 12:39:00只求爽爽過有穩定金流,不求升,就沒差了,不要太拼,偶爾出點包
作者: wowilan (娃依嵐) 2017-12-21 12:40:00
推標題
作者:
iLtz (噗~)
2017-12-21 12:42:00修正草案說明有註明不用連續兩年甲等
作者: tomichen ( ) 2017-12-21 14:14:00
降低人事費的手段而已 講那些官話真是噁心直接改甲等才能晉俸級 不是更省?
作者:
anergyst (anergyst)
2017-12-21 17:36:00唉 真的會想辭職了
作者:
manlike ( )
2017-12-21 18:39:00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感覺是爽單位呀~銓敘部自己內部先試行三十年再說~銓敘部多配一點餅會比修什麼考績法來的實際~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7-12-21 20:08:00政府帶頭慣老闆
作者: aware (願景) 2017-12-21 20:57:00
這草案明明是99年提出的,怎現在才翻出來說?有通過嗎?
作者:
lusty (簡單的幸福)
2017-12-21 21:48:00覺得根本變相減薪+1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7-12-21 21:57:00
還好已經跑了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17-12-22 02:03:00很多機關都是好的爛的一起輪......
取消比率+1,不同業務量的單位卻有相同考績比率根本智障政策,前單位一堆專案業務爆忙,連休假時間都沒有卻要挑人出來打乙,真的傷害同仁士氣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22 13:11:00根本亂搞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7-12-22 15:42:00送小禮物 生比較快?
作者:
netsphere (Ruby&Waku)
2017-12-22 19:14:00主管都保甲
作者:
ds1999h (ds)
2017-12-22 19:40:00主管甲有問題 有時一個單位 一個大主管 二個小主管 ,全部才6-7個人,結果要從3-4個承辦人打二個乙 完全不公平
作者: nzj 2017-12-22 22:55:00
有些單位正職人員才兩人 一個是主管一個是下屬 白癡都知道那個下屬有多慘
反對 2甲才能升更不易留才 某推文說政務官是人才?講笑話嗎? 推非核家園搞到空屋橫行得不是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