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錄事受訓問題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7-12-25 14:43:16
今天司法特考的分發結果出來了,高等法院關於受訓日期的說明:錄事、庭務員:107年1月
2日(星期二)至1月8日(星期一)。
有疑問的是,錄事基礎訓都是在台北法官學院受訓且只有五天吧,那中間隔一個周休二日
,一直到禮拜一受訓完隔天又正式上班,對於分發到台北以外單位的人,感覺有點不便阿
不知道以前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呢?
作者: mulberry7 (mulberry)   2017-12-25 16:29:00
106年也是這樣, 1月1號還要去單位報到
作者: hahachia (好了啦)   2017-12-25 16:32:00
週末還是可以住在法官學院
作者: homye (yehjj)   2017-12-25 16:53:00
錄事只有5天嗎?我以為有4個禮拜
作者: fn4353 (鈺涵)   2017-12-25 17:26:00
書記官執達員也才兩週,錄事哪來需要四週。正確來說兩週還是不含週末。不過法警就要三週就是了。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17-12-26 15:19:00
法官學院超級爽DER
作者: danielboy10 (大叮噹)   2017-12-26 18:49:00
去年也是如此,跨六日,可以選擇回家或留在法官學院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東北,函館)   2017-12-27 20:31:00
高普初考警察都這樣台鐵原本也是,後來提前選缺,有幾週緩衝
作者: alphonse1 (尼之守護者)   2017-12-28 22:05:00
受訓完就是下禮拜直接上班啊
作者: renyun (H.Rea)   2017-12-31 10:36:00
去年就是這樣,如果分發在較遠東部、南部的學員,可以先詢問自己分發機關如果週二早上真的趕不及的話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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