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裁罰案件長官消極辦理怎麼辦?

作者: h147951 (阿田)   2018-01-18 23:59:43
各位公務前輩好!
小弟任職於某地方政府,大概在半年前有民眾向政風處陳情,政風處向本單位詢問案情時
,發現有不合法規之處(是與民眾陳情內容無關的案外案),另以密件公文請本單位依法妥
處並函復辦理情形。
我接手後認為依照中央主管機關的函釋,並參考其他縣市政府的前例後,該案應該要依法
裁罰,因此就擬了稿要向其他單位調查證據,作為裁罰的依據。
但我將稿呈給直屬主管後,直屬主管找我討論過很多次,他希望這件案子能夠用其他方式
答覆政風處,而不要裁罰。因為一旦裁罰下去就是一大群受處分人,勢必引起民眾強烈反
彈,也會遭遇民意代表的壓力。
可是其他類似的違規個案,本單位一向也都是依法裁罰,怎麼可以因為這件案子受處分
人多、影響層面大,怕被民代施壓就不處理呢?於是我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但擬好的
公文也一直被直屬主管壓著。
這段期間直屬主管也試著要用其他方式掩飾過去,例如:要我先向能提供證據的單位電話
詢問,如果詢問結果是證據充分的話,就不要發文了,另外再用其他方式答覆政風處。如
果詢問結果是證據不夠充分的話,再正式發文過去,以對政風處有個交代。(直屬主管一
開始沒有講這麼明,是我在詢答的過程中發現直屬主管的真正意圖的)
問題是,如果電話問出證據充分反而不發文,豈不就是吃案了嗎?直屬主管似乎覺得他的
真正意圖被我發現之後,就沒再找我討論這件案子了。
至於我呈上去的文稿,因為來文是密件沒有掛文號,是我自己取號的,所以過了幾天我就
把公文銷號了……結果,到現在大概三四個月過去,那份公文也從直屬主管的桌上消失了
(我們的密件公文夾顏色很顯眼,一眼就能找到)
這段期間政風處承辦有來電訊問過辦理情形,我暫時以「還在研究案情」敷衍過去。
想跟各位請教的是,這件案子如果公文要出去,勢必要經過直屬主管核章,但我只是先調
查證據而已,他都不敢蓋章然後一直壓著,也不去找更上層的主管討論,公文也被他收著
,而我又已經銷號的情況下,我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有沒有更好的方式可以給小弟參考
,先謝謝各位了…
作者: sean3378   2018-01-19 00:08:00
你為什麼不直接跟他說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8-01-19 00:17:00
那跟政風說他壓案 然後你就
作者: justinXD (Justin)   2018-01-19 00:18:00
掛文號上簽
作者: fh20148 (放手後的天空是灰色的)   2018-01-19 02:02:00
把長官的想法跟你的想法,寫成甲乙方案,給上面裁示或者跟他說政風來電關切,再者就請政風直接打給他囉
作者: Musasi (以無所得故)   2018-01-19 05:56:00
地方政府的日常
作者: Alphaz (@@)   2018-01-19 07:56:00
違建(誤
作者: FaithXD (大俠愛吃漢堡包)   2018-01-19 11:19:00
贊同4樓意見(前段)
作者: firewill   2018-01-19 12:57:00
承辦最大 你要罰沒人擋的住你 只是後續的連鎖效應 你要勇於承擔不能躲喔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18-01-19 13:38:00
奇怪 密件為何不用掛號 還是要只是不用登打案由啊
作者: FrankChaung (~~~~)   2018-01-19 16:20:00
承辦簽說要罰,如果上面拖著不蓋章或者退回,還能罰嗎?承辦人自己一個章就能裁罰的話就真的大,要概括承受,呵呵
作者: pk0943 (.)   2018-01-19 17:02:00
如果承辦說罰就可罰,承辦人決行就好了。
作者: wkwtb (....)   2018-01-19 17:07:00
密件不用文號?我上次玩公文系統,有一件的主旨是:密不錄由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18-01-19 20:01:00
我們紙本單位內也不會取號 但自創線上文就會 可以試試看自創線上文往上陳 退回還會有紀錄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1-19 20:09:00
找一下新聞 桃園市衛生局 圖利不然等長官請假,請人代一下就出去了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8-01-19 21:47:00
最高法院101台上字第4267號https://goo.gl/89smTF局長接受陳情撤銷罰單觸犯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七年如果沒有辦法取得書面 就只好拿出錄音筆了這種裁罰案件至少都要主管決行判發 罰單發不出去除非承辦人完全沒動作 不然提出證據是主管拖延不處理也很難怪罪基層承辦 沒有主管批可承辦也無法把文發出
作者: DLCSEA (類鑽之海)   2018-01-19 23:09:00
有些單位不能銷號,因為會留紀錄,至少得用存查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8-01-20 02:08:00
該罰就罰 4樓的建議可以 不然到時候被依圖利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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