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在裡面聽到一些傳說, 想請教是否真的能如此!?
1. 聽說有人一分發完後, 隔兩三個月就被調離單位, 轉往法警了
但這有點玄疑, 照規定不是應該要做滿兩年才能外調!?
2. 有人直接留下待在本署
這更奇怪了, 他不是應該也會被分發出去嗎?
還是說用借調的方式把這個人從外面借調回來!?
3. 有人只做了一年就可以轉調法警, 用的是先離職的辦法
也是有疑問, 到底真能這樣幹!?
因為聽說兩年轉調是內規, 只要是在法務部底下, 其實沒差
還是說借調&平調是有差別的, 平調受兩年限制, 借調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