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我跟廠商的女生交往,會出問題嗎?
我的部分:我不是主要跟廠商簽約跟之後驗收的承辦人,但是是從投標到決標我都有參與,
廠商是駐點我的辦公室而非承辦人,所以管理是我負責。
她的部分:她不算是公司編制內的人員,而是廠商跟我們簽約之後再另行雇用的第一線作業
人員,所以跟總公司是非常不熟。
主要是她蠻積極的,我之前曾經放置不聯絡,她還是很努力的問候,讓我快把持不住了QQ
請問各位前輩或是政風相關大師,我如果跟她在一起,日後會有任何麻煩嗎? 還是要狠下
心跟她講明白呢?
麻煩各位了~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8-04-03 21:06:00射了不理,懂?後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8-04-03 21:07:00人帥真好
作者:
cps001 (阿鵬)
2018-04-03 21:10:00醒醒吧,在一起,你的人生也不會因此起飛啦但脫離單身還是要恭喜啦
作者:
janhow (小宋)
2018-04-03 21:12:00在一起會不會起飛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會起邱比特
作者:
zirconium (zirconium)
2018-04-03 21:17:00遇到覺得該迴避事情時候問主管,這問題很主觀,交給主管去判斷就好,如果你是個輸出很夠的人,這個要迴避,那個也要迴避,最頭痛的一定是當時的主管了!在這樣情況下送他一張商調函,主管絕對不會擋你。這年頭升官不難,難的是從一個單位調往另一個單位。如果擁有一個主觀上很接近違法邊緣的頭痛特質,未必是壞事。
作者:
zaibatsu (florence)
2018-04-03 21:24:00這樣違法我XX給你騎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3 21:28:00不會啊 哪一條法令你先找出來 交往既非同居事實亦遠不及配偶關係 無符合構成要件之可能不是[一定絕對]不行 法是上級解釋的 但是如果對方正又個性好 你不能自行申請迴避? 而且現在也還沒交往根本不用怕??根據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三條(公職人員關係人之範圍)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我第一時間想到有疑義的就是這條一款 「共同生活之家屬」民法似乎有承認同居人是家屬的先例 但是可以直接擴張解釋到利益衝突法嗎?不一定,你們會住在一起嗎?也不一定 那為什麼要想那麼多
你有看到採購法哪一條規範男女朋友的嗎「共同生活之家屬」的意思是指生活在一起的不分親等的親戚家人,不是男女朋友生活在一起就自動升級變「家屬」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3 21:52:00原來如此是我看錯惹那原po就放手去愛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3 21:57:00此外利益衝突法規定的都是主管層級 如果是承辦不在此限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8-04-03 22:21:00交往沒什麼問題,結婚了才有爭議。但重點是低調低調再低調....。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4-03 22:27:00沒關係低調點 真的修成正果請主管幫你調職務我太太也是我以前的包商員工 等修成正果在煩惱吧 低調就是
作者:
cue (感恩)
2018-04-03 22:30:00有看過雙宿雙飛的,兩人一起離開
作者:
hatwei ( )
2018-04-03 22:34:00跟廠商的老闆娘比較可能人生起飛
作者: Alphaz (@@) 2018-04-03 22:43:00
人師真好 人正真好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4-03 22:52:00推
作者:
a25 (這樣的我)
2018-04-03 22:59:00我們發包人員被廠商追到後是直接離職。
人帥真好 但不要想太多 利益衝突....還輪不到你巴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18-04-03 23:06:00忌妒噓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8-04-03 23:11:00
不怕是廠商的美人計(誤)....
作者: knml (法師) 2018-04-04 00:12:00
真好,羨慕QQ
作者:
tiwey (魅影)
2018-04-04 00:23:00派遣?
作者:
DemonT (預告微笑)
2018-04-04 00:24:00看你有沒假借權力(督導,管理),圖本身(要起飛)或他人(身體)之利益,服務法6上次我送人回家,結果就...
作者:
ksxo (aa)
2018-04-04 00:58:00一堆政治人物都是娶企業千金 也沒怎樣啊不過是看過不少廠商來看到公務員正 就不斷找藉口過來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04 01:32:00吳淑珍是怎樣被判刑的??
作者:
jsabc (jsabc)
2018-04-04 02:34:00你這個色狼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4-04 03:43:00哈哈,以後可以名正言順少一個業務才剛考上小基層沒那麼偉大,你自己採購法念熟一點該避就避
作者:
conan806 (Grease)
2018-04-04 05:42:00是我我就交往後跟主管說我要迴避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04-04 07:45:00沒 重點是 女方有沒這個意思?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8-04-04 08:35:00羨慕忌妒恨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4-04 12:49:00廠商明年沒標到,她就沒工作了,妳怎麼辦?
作者: josephgau 2018-04-04 12:59:00
樓上可以講一些祝福你話嗎 不需問這種假設問題吧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4 13:50:00人家又沒說要結婚 考慮經濟問題也太太太遠 乾脆問以後房子能不能買雙北好惹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è¦)
2018-04-04 16:30:00羨慕噓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4-04 20:23:00如果是例行性標案的駐點人員,駐點人員跟著換公司的機會高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4 23:48:00可惡 想要有駐點廠商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8-04-04 23:48:00申請迴避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4-05 15:13:00新法通過了 請三思
作者:
dran30 (人生只是想吃飯)
2018-04-13 19:06:00人帥真好 人生比較重要 喜歡就上 頂多商調 哈
作者: qbaow (白海豚) 2018-04-25 12:27:00
都還沒在一起 會不會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