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smo2256 (號暱稱)》之銘言:
: 我也不恥當匪諜的人
: 但是我們理性的想一想
: 現在退休制度已經是基金制 自己必須出錢
: 也就是並非全為政府付出的恩給制
: 這種情形下剝奪退休金合理嗎?
: 別說間諜
: 就算是貪污 瀆職 等等
: 目前也有剝奪退休金的規定
: 各位覺得合理嗎?
: 假如勞工去當共諜
: 假如勞工貪了公司的錢或是不勝職務
: 可以剝奪勞工退休金嗎?(老闆有幫勞工出錢喔!)
: 我覺得一碼歸一碼 犯什麼罪 就判什麼刑
: 該關去關該賠就賠
: 但是問題是關退休金什麼事呢?
: 如果那人有保險金難道也可被剝奪嗎?
: 總之我覺得公務員總是被加重處罰慣了
: 仔細一想根本差別待遇不合理
請問勞保勞退有類似規定嗎?
老農年金國民年金有類似規定嗎?
這樣的修法不就說明了軍公教的退休俸與一般年金的性質不同
它是買斷了軍公教對國家一輩子忠誠的義務
所以這公法上的俸給權可以視為是在職俸給的延續
這也是軍公教這一份職業不同於一般勞工之處
所以國家法令從軍公教任職開始到死亡
終其一生不論是在職或是退休都會課予較高的義務或是較重的處罰
今天很多酸民只看到這份職業好的地方
拼命的想把他拉下來
但許多劣於民間之處卻不願比照
諸如加班沒有加班費 刑法加重處罰 不休假加班費變成國民旅遊卡,
還要限制你怎麼用...
以上小弟在八卦版的回應
被一堆酸民講得好像我是匪諜或是已經退休的軍公教一樣
我還得幹近30年好嗎?
從年改以來
一堆人搞錯方向在比所得替代率
卻不從本質上去比較退休俸與一般年金的差異
軍公教終其一生都要有對國家忠誠的義務
而國家有給予其俸給的對應責任
所以早期才會設計是恩給制
因為是退休繼續領俸給所以才會用在職最後的俸點核算
因為是公法上的俸給權 所以退休犯法褫奪公權期間停發
現在恩給制的人根本不該吃退撫基金專戶的錢
要嘛是這些人另外處理
要嘛是這王八蛋政府編足預算挹注退撫基金履行恩給制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