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教育部說拔管不算行政處分
不是行政處分所以台大也不能有任何行政救濟手段
靠 DPP發明這招根本天才阿
可不可以學起來阿
就跟科長說 科長我打過電話跟來函的單位承辦人講過不可行了
公文我就存起來了
這樣就不是行政處分了
※ 引述《iivvine (我是小蜜)》之銘言:
: 申請案件每個機關的規定都不一樣....
: 不過我們單位是要求以原文號函覆申請案的准駁
: 照正常的申請案的天數...那也逾期了吧???
: 如果承辦跟部長的意見不同...
: 萬一部長也不想下條子..比如說要求承辦去看新聞
: 承辦要自己吞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