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好
我是106年2月1日之後轉職系調任
然後失敗的人
因為陸陸續續一直有後進來信詢問
抱著想利用學分認定轉換職系成功的
困難希望,所以想上來問問
在一般情況下,大學以及研究所
修過一些可以轉換職系用的學分的人
有人在106年這個調任辦法修正後
還成功轉職系調任成功的嗎?
另外又去上學分班補破網的不算喔!
因為正常情況下我一直覺得
以學分認定書函申調成功
這是很難達成的
這也是為什麼我合理懷疑這條
根本就有圖利學分班的嫌疑的緣故
因為你一旦有學分過期
就要花錢想辦法去補
找缺已經不容易
修畢的學分一取得就開始倒數計時
更遑論銓敘部的學系認定
就是要一字不差的「名稱」
對於規定所寫的「性質相近」
也是視若無睹,審定沒有專業性可言
不過球員裁判都他的人
所以我後面也不爭了
現在還是有要出轉職任務的
1.重修學分,確認修完沒多久就可以找到缺
2.念跟職系名稱一摸摸一樣樣的系、研究所,課金之前最好電洽大部,不過他們可能會回
你以到時的規定為準
3.想啥職系,直接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