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術員
職系 衛生技術
工作項目
1.遺體化妝、縫補修復。
2.遺體安全維護與遺物檢查處理之督導 。
3.化妝室工作人員派遣與管理及工作督導。
4.化妝室環境衛生與遺體處理流程之督導。
5.針對有業者或民眾違反本市所屬殯葬設施使用要點或其他法規之行為應予通報及制止。
工作區域須隨時保持管制狀態,未經督導人員允許非工作(公務或探視申請)人員,
不得隨意進入。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除俸給外,本職務每月另支領殯葬獎金30000元。
有人可以分享此缺相關經驗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