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2 00:25:27※ 引述《ns954411 (ns954411)》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uA2rAC ]
: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爆卦] 基層院檢公務員贏回了加班費。
: 時間: Wed Apr 25 23:37:22 2018
: 每十推稅前200P至150推。
: 請推,值班加班不一樣,壓榨基層不可取
: 法院、地檢署都是24小時營業,要當作7-11一定要有人犧牲奉獻
: 可是國家為了節省經費,就下班以後,不管你再做什麼
: 一律稱作值班,一小時70元買你到隔天上班。
: 可是在這值班過程,明明就是有些要付出勞力,去做本質工作。
: 卻還是領一小時70元比基本工資低的費用,卻沒有加班費。
: 最近有兩位勇者,針對值班費不合理,提起了相關訴訟。
: 經由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認定:
: 加班=做自己本質工作,要給加班費或補休
: 值班=單純待命,只可以給值班費。
: 這兩個複審決定,將大量翻轉院、檢用值班費來用廉價人力維持運作。
: 讓院檢公務員基層壓榨舒緩,至少可以拿到加班費或補休,而不是七十元的廉價品。
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
這些人,真的有認真看完那份複審書嗎???
不知道這份複審書的背後,可能以後就沒有 福利 了??
爭嘛~~~~爭嘛~~~~~ 再爭嘛~~~~~
捉長補短,捉長補短,這句話自有它的道理在
現在呢...長的不看,短的要爭,下場就是這樣...
直接用周爺梗來講個人看這篇複審書的心得:
保訓會:
尚書大人,這就是機關您的不對了,員工從事本職工作,當然就是加班啊
您怎能不給加班費呢???
但是呢,前勞動部長林部長曾經講過,
"握住方向盤,才是工作"
您不懂這意思嗎..
有從事本職工作的那段期間,當然是加班,
可是....
[沒有從事本職工作的時段,是算加班? 還是值班??]
甚至
[若值班期間回家睡大頭覺,還簽加班出來??
這是...加班???值班?? 翹班??
麻煩請查清楚法條,若有擅離職守情事,
該懲處就該懲處,我保訓會絕對會秉公處理,勿枉勿縱,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