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8/05/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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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轄市的地方政府副局處長職等,可望由薦任9職等調高為薦任9到簡任10職等。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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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賴清德曾說要幫地方留住人才,就要解決直轄市跟非直轄市間,公務員同一職務
卻不同職等的問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提出「公務人員及警察官職務列等調整建議
案」,非直轄市地方政府副局處長職等,比照直轄市,由薦任9職等調高為薦任9到簡任10
職等,科長由薦任8職等調高為薦任8到9職等。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今表示,此案最快本
周四考試院會通過,但因為涉及財政規劃,會再會銜行政院,等行政院審查完後,最後將
再送回銓敘部對外發布。此案約2700人受影響,銓敘部預估6年增加新台幣12億4404萬餘
元經費。
行政院長賴清德去年在年終記者會時表示,今年的三大施政目標之一是「均衡台灣」,要
幫地方留住人才,就要解決直轄市跟非直轄市間,公務員同一職務卻不同職等的問題。賴
清德年初親自拜會考試院長伍錦霖,行政院隨後正式行文考試院提出「縣市政府職務列等
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
考試院會日前討論人事總處提出「公務人員及警察官職務列等調整建議案」,其中非直轄
市的地方政府副局處長職等,由薦任9職等調高為薦任9到簡任10職等,科長由薦任8職等
調高為薦任8到9職等。根據行政院所提「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
整建議案」,約2700人受影響,銓敘部預估6年增加新台幣12億4404萬餘元經費。
此外,據此建議案,也併同調整等皆相當的縣市政府警察官職務,包括:警察局副局長從
原本警正一階調高為警正一至警監四階,警察局主秘及督察長原警政三階至一階調高為警
正二階至一階,警察局一級單位科長及主任原警正二階調高為警正二階至一階,警察局所
屬分局的分局長、大隊長、隊長原警正三階至一階調高為警政二階至一階,消防局大隊長
原警正二階調高為警正二階至一階。 (陳雅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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