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同工不同職等 試院周四通過調整案

作者: skyolive (心想事成)   2018-05-06 21:57:20
這樣講可能會讓某些人不滿啦
但是我看完考試院的會議紀錄,真的覺得這些考試委員很虛偽、很噁心
人才外流,難道只是直轄市跟非直轄市的問題嗎?
考試院那幫老頭子整天只會喊官制官規,講好聽點是參考英美制度
但實際上是英美皮、中國骨,同職等在中央跟地方完全天差地遠
舉例來說,地方政府一級機關的科長,是單位主管
但在中央二級機關,要12職等司處長才是單位主管
更別說底下通常還有副主管+2~3位簡任非主管協助
相較之下,中央的科長在做的其實是地方政府的股長在做的事
事情天差地遠但職稱卻重疊的情況下,讓中央的主管都有點自我膨脹
簡任技正或專門委員,在中央做的事其實就地方的專員在做的
而中央的專員、視察,講白一點就是「高級承辦人」
這種中央地方職稱相同但業務內容天差地遠的情況,考試委員有想要改善嗎?
每個位階列表比較,中央平均比地方高2~3個職等喲~
調整職等講得很冠冕堂皇,其實就是騙票啦~
真的有心要調,這個工程浩大可不下年金改革,但政府敢嗎?其實不敢啦~
鐵了心要年改,只是因為他們認定那些退休公務員九成九挺藍
但要改人事架構,我看連縣市合併都要摻進來討論了,所以他們也不敢動啦~
只要年中前通過,就可以大書特書騙騙不懂的公務員選票了
實際上還是問題多多,說到底,我國的政府機關只要是委員制的
大多數都是讓學者拿來搞關係賺國家預算而已啦~要說有什麼貢獻
大家去夢周公,貢獻都比他們多吧ㄎㄎㄎ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5-06 22:05:00
拿中央二級比地方二級應該不太好啦 拿四級來看屬性比較像直轄二級也是有分大小 大科8職等科長下轄5-10股長近百承辦小課7等課長下轄5-數十人不等,其實都很淒慘相對中央二三級或直轄一級就不太容易出現這種狀況
作者: skyolive (心想事成)   2018-05-06 22:15:00
直轄市二級的科長都是9職等吧? 你說的應該是三級直轄市二級是局或處,中央二級是部會,列表對照就一目瞭然我現在就在中央二級,雖然不輕鬆但跟地方比還真是好很多在地方當股長要花時間social,中央專員就是承辦,輕鬆很多
作者: Lancination (←password #2)   2018-05-06 22:24:00
直轄市二級機關不是戶政那種嗎? 課長才7職等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5-06 23:30:00
直轄二級機關首長簡11時,科長才有8、股長7;首長10以下的課長只有7,不設股。一級局的科長才是9,狀況比你想的還糟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5-06 23:33:00
應該是說,直轄市一級主管:局(處)長,二級主管:9等科長中央二級(部會)一級主管:簡12司(處)長,二級主管:9等科長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5-06 23:35:00
北市為例,新工處建管處屬前者、殯葬處戶所屬後者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5-06 23:35:00
所以原po的意思,就是彰顯同為二級主管的科長,卻肩負不同程的職責,控制幅度(手下人馬)甚至天差地別,陞遷之路也是迥異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8-05-06 23:37:00
這案子是人事總處送過去考試院,不單是考試院的意思。本來還傳出考試院想擋的消息,但後來澄清考試院沒有要擋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5-06 23:40:00
c大,中央部會是司處長>組長>科長>承辦,而直轄一級機關科長>股長>承辦,原po想表達的應該是平平9等科長,其中一個在地方看起來只負擔股長業務,似有不公但是稍微有誤解到地方二級機關的一級主管職等並不會有9舉例來說,戶所主任的職等就是單9,其下課長怎麼可能是9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5-07 01:04:00
中央二級部會是司處長>副司處長>專委(簡秘)>科長>承辦組長從大到小,有五院裡的組長(13),中央三級(署)的組長(11)直轄市委員會組長(9),大學裡的組長(8-9),國小的組長(5-7)中央二級部會好像沒有組長這個層級.另外直轄科長之下有專員協助科長核稿,中央的專員本身就是承辦,與核稿無關在下也認同,在中央科員,專員,科長一路上去,比在地方暢通許多,地方就是比中央矮一截,這根本問題這次不處理很遺憾
作者: skyolive (心想事成)   2018-05-07 11:09:00
同為單位主管,地方9等科長做的事跟中央12職等司處長差不多甚至更累,這才是不公平的地方談到三四級其實都是末端,直接拿首長是政務官的來比就一目瞭然
作者: Musasi (以無所得故)   2018-05-07 12:32:00
樓上中肯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5-07 14:09:00
怎麼會拿簡12來比= ==
作者: skyolive (心想事成)   2018-05-07 15:07:00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5-07 15:53:00
原來都是單位主管,那怎麼不拿中央三級局長比地方政府局長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8-05-07 16:34:00
就拿直轄市區長列9-10來看好了,在中央同職務列等也不過就是專委,簡秘,副司處長這類的角色,若把這些人放到區長的位子,真的能把區長做好嗎?一個區有多少事情?專委,簡秘又管多少事情?中央三級的署長,局長已經是機關首長,不是單位主管,如同地方政府的局長,都是機關首長.所謂單位主管,正是從機關首長以下的一級單位開始看
作者: kingil (KL)   2018-05-08 21:35:00
中央部會都位於臺北,根本北部人專屬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8-05-09 23:01:00
水利署好大一部份在台中阿 其他不知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8-05-13 18:02:00
不過中央部會專員視察要做比較多法制作業 如法律修正案行政命令發佈案 甚至全國性政策的統籌 所以不見的與地方的承辦人工作內容同功啊 都改一樣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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