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c008 (零零發)
2018-06-11 11:57:27各大先進大家好~
小弟今天(11日)請休假,
因為家人剛好需要搭乘,
在高鐵站臨櫃刷了2筆分別為:
1.(11日)高鐵去(12日)回程(台北<->台南),
2.(12日)當日來回票(台北<->台南),
這樣是否符合國旅補助核銷原則?
已爬過文,但還是覺得疑惑,先感謝各位了
作者:
Searle ( )
2018-06-11 13:02:00需要旅宿吧,7/1開始才不用
作者: kech (Kevin) 2018-06-11 13:15:00
休假當天刷的可以算吧
作者:
eric008 (零零發)
2018-06-11 14:46:00感謝樓上大大們
作者:
nissanj (nissan)
2018-06-11 15:15:00有問人事說7/1號前還要刷旅宿,但是有同事沒有刷旅宿,照樣核銷高鐵~真是令人困惑...
作者:
motoy (moto)
2018-06-11 19:27:00樓上這樣光說是不準的 詳細還是要看系統以及當事人的刷卡時間還有休假 國旅卡系統全台都一樣 不會有不統一的情形休假日刷高鐵本來就可以核銷 非休假日刷高鐵 7/1前本來就要搭旅宿業 遇到預購型交易又令當別論
作者:
eric008 (零零發)
2018-06-11 21:06:00謝謝 謝謝 非常感謝
作者:
gubber (gubber)
2018-06-11 21:47:00這樣 12日是算休假日前後一日交通費,所以兩天的高鐵都可以核銷
作者: zzzzzzzzzzzx 2018-06-11 23:59:00
休假日有合格消費 前後一日交通費可併計 同樓上可
作者:
yattin (作繭自縛)
2018-06-12 09:47:0011日可、12日不行,7月1日新制後才可以2日都補助以上說法建立在這兩天你未有其他旅宿等3種行業消費的前提
作者: zzzzzzzzzzzx 2018-06-12 11:29:00
本案同國旅卡QA Q.6.4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