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已違反其它法律,是否就可作為不予以專案

作者: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8-07-28 10:50:06
最近工作輪調,要做不准進口品的專案核淮提供意見。
一接工作就有一個案子,已經違反廢棄物请理法,
據了解 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部分已經要罰6到30萬。
但若沒有取得專案核准函, 他又違犯逃避管制要罰300萬。
但既然已經違法,專案核准不是很奇怪嗎?
可以以以違法為由 不予核准,
還是說這兩件事情是獨立的事?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18-07-28 13:01:00
大陸的混合廢五金嗎?XD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7-28 13:52:00
你針對專案核准是否於法有據去寫意見就好了吧?至於他過去做了什麼,現在處於什麼狀態,除非是屬於核准與否的評判範圍內要去考量的,不然不應該去考慮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7-28 18:37:00
不准進口的專案核准……都不准進口了……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7-28 18:41:00
有違反你執掌的法令就駁阿,沒有的話你憑甚麼駁
作者: kevinufl   2018-07-28 21:48:00
環保法規與大陸物品管制是兩回事環保法規的規範是環境保護大陸物品管制是對國內產業的影響不要混為一談有取得IP與是否符合其他主管機關(環保、檢驗、檢疫)規定而準許進口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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