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LEXUS竟由包商繳車貸 高市府公務員收賄起訴
2018-08-15 17:59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高市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的康姓分隊長,3年前起涉利用監造、驗收職權向包商索賄,購
賣百萬的Lexus轎車竟僅付3萬元訂金,每期近2萬元車貸由包商支付,此外,包商為「答
謝」康於工程估驗、撥款上協助,康開口索賄時給共約15萬元,高雄地檢偵結後,將康、
葉姓包商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康姓男子(40歲)2012年起任職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的鳳山養護工程隊,擔任
助理工程員,2015年10月轉任道路工程科工程員,2016年8月升任四維養護工程隊分隊長
。
不料2015年1月間,耀泓公司以348萬元得標「鳳山、仁武等3區公園設施維護工作」開口
契約,葉姓負責人(37歲)竟為求施作過程不被康刁難,及後續擴充、驗收請款能順利,
得知康以110萬元買Lexus CT200h轎車,竟允諾幫繳貸款,讓康僅付3萬訂金,後來每期1
萬9404元,康都趁督導工地時拿分期繳款單給葉,共支付32期車貸、合計62萬多元。
2015年8月間,耀泓公司754萬元承攬養工處道路工程科發包「高雄市橋樑工程」,因被發
現有缺失而不同意核撥估驗款項,康轉任道路工程科接手業務後,隨即協助取得估驗款42
1萬多元,後續也驗收合格,葉姓男子為答謝,拿4萬5千元贊助康姓夫妻赴澳門旅遊。
康升任四維隊苓雅分隊長後,告知「苓雅等公園設施維護工作」採購資訊使葉得標,今年
1月間康表示小孩即將出生、經濟壓力頗大,葉便從公司拿15萬,不過「暗槓」5萬,最後
交10萬給康。
雄檢接獲情資,果然蒐證到康姓男子(40歲)駕駛黑色Lexus CT200h轎車,今年3月指揮
搜索康及葉姓包商(37)住家、辦公室等,傳喚12到案說明,複訊後分別裁定康20萬、葉
10萬元交保。
全案經檢方偵結,認定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及賄賂罪嫌
,葉則犯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不正利益及賄賂罪嫌,葉還涉冒名投標、向
合夥人詐財,觸犯違反政府採購法、侵占、詐欺取財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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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康姓分隊長涉買百萬Lexus轎車,卻由包商繳車貸,全被檢調蒐證。
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