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wei (台北的夢)
2018-08-21 16:07:01再拖?法警工會函請保訓會將法院院長送監院調查
2018-08-20 21:36聯合報 記者何祥裕╱即時報導
台灣法警工會理事長簡嘉達替同事加班15小時,卻只能領時薪60元的值班費,因此向公務
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後來保訓會要求台中地院在期限內對於復審決定書做成
決定,簡嘉達表示,期限到今天為止,但中院17日又向保訓會託辭將儘速回復,已經違反
公務人員保障法,因此晚間發文給保訓會,要求將台中地院院長江錫麟移送監察院依法處
理。
法警加班變值班問題存在許久,明明就是加班,卻只能領時薪60元的值班費,去年底司法
院通過調整,卻只有調高10元,法警大嘆,做一個小時只能買到一個便當。
簡嘉達表示,他年初因加班費事件提起復審案,經保訓會在107年4月19日公保字第107000
0627號函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法定期限內,依保訓會107年4月10日公審決字第0061號
復審決定書之法律見解作成決定。
但中院於107年4月20日收受決定書,明知依法應於復審決定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內,即107
年6月20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復保訓會,仍延宕至107年6月12日始向保訓會申請延期2個月至
107年8月20日前回復,但到今天仍無做成決定,還在17日又向保訓會發文表示將儘速回復
。
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1條、第92條之規定,保訓會所為保障事件之決定確定後,有拘束
各關係機關之效力;原處分機關應於復審決定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內,將處理情形回復保
訓會。必要時得予延長,但不得超過2個月。原處分機關於規定期限內未處理者,保訓會
應檢具證據將違失人員移送監察院依法處理。
簡嘉達說,對於台中地院未在規定內做出決定,又繼續拖延,因此台灣法警工會依公務人
員保障法規定,已在晚間發函給保訓會,建議將中院院長江錫麟移送監察院依法處理,以
維公務人員保障法制。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20276
作者: iden0968 (chi) 2018-08-21 17:01:00
衝!
作者:
wthouse (白丁)
2018-08-21 17:32:00依法行政,保障基層,加油。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8-21 17:41:00這工會是合法的?
作者:
ncnuboy (無)
2018-08-21 19:35:00正式名稱不是工會,是人民團體
作者: set852064 2018-08-21 19:39:00
推
作者:
askker (askker)
2018-08-21 20:44:00加油
作者:
khwang (khwang)
2018-08-21 21:00:00這不是工會,是「工作權益促進會」...這樣寫很容易誤導
作者:
gs1 (Zzzz...)
2018-08-21 23:30:00很屌 以公務體系來說 更不用說是更保守 封閉的司法體系了
作者: evilpoa (蠢蠢欲動) 2018-08-21 23:58:00
加油!!
作者:
fbtm (fbtm)
2018-08-22 00:39:00加油
作者:
xeric (黑色)
2018-08-22 04:14:00加油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8-08-22 09:30:00學長加油!
作者: hamletgress (快樂無價) 2018-08-22 11:51:00
不簡單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8-08-22 20:46:00連司法機關院檢都這樣無恥對待員工,這種司法如何讓人民信任?
作者: DraymondGree (綠) 2018-08-22 20:47:00
目前看起來是要給部分加班費,其餘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