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嘉縣環保局爆貪瀆 科員勒索回收業者三年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09-12 08:21:35
嘉縣環保局爆貪瀆 科員勒索回收業者三年被押
建立時間:2018/09/11 18:16
嘉義縣環保局爆發貪瀆案!廢棄物管理科員黃敬植認為在民雄鄉的廢棄食用油回收業者呂
志鵬收入頗豐,3年前買了1輛中古貨車後,強交呂志鵬使用,要求呂志鵬每月給他1萬元
。呂志鵬因他是自己的業管人員,不敢反抗;嘉義縣調查站昨搜索逮人,黃敬植坦承多數
犯行,訊後與呂志鵬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移送法辦。
法院今裁定黃敬植羈押禁見,呂志鵬則當庭釋放。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謝政哲指出,
黃敬植在環保局任職超過15年,之前4年是辦理公民營機構清除許可核發,今年3月才調動
改為承辦事業工廠產生廢棄物的管理。
檢警指出,黃敬植認為回收廢棄食用油的呂志鵬獲利頗豐,便在2015年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買了1輛中古貨車強交給呂志鵬使用,要求呂志鵬每月要付1萬元。呂志鵬擔心日後被黃
敬植刁難,3年來乖乖聽話。
嘉義縣調查站昨天搜索嘉義縣環保局,查扣黃敬植的電腦,逮捕他和呂志鵬,檢警訊問後
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兩人。
嘉義地方法院下午開庭偵訊,經訊問後,黃敬植坦承大部分犯行,法院考量其所涉犯為《
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犯罪時間非短,而其對
犯罪情節之供述,與共同被告呂志鵬仍有出入,如不予羈押,顯難確保本案之偵查,而有
羈押之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呂志鵬,依最高法院見解,洩密罪處罰的是洩密的公務員,至於收受秘密之人,並不
會與該公務員成立共犯。依該案檢察官所指犯罪情節,洩密主體為被告黃敬植,至於被告
呂志鵬只是收受秘密之人,應無成立該罪之可能。因此被告呂志鵬所涉罪嫌不足,當庭釋
放。(徐彩媚/嘉義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1/142801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2 08:38:00
買貨車租給業者,收取合理租金,自己的退休金自己賺?
作者: gt3glaylove (gt3glaylove)   2018-09-12 09:41:00
怪怪的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8-09-12 10:11:00
租金太高 有對價關係嗎?
作者: syoboon1994 (syoboon)   2018-09-12 10:28:00
不愧是菁英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9-12 10:47:00
最輕五年以上,怎麼好像比酒駕撞死人還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2 12:16:00
搞不好,變成法院判決無罪,無具體事證....但職涯也毀了外面租一輛貨車,一年租金要不要12萬????要是哪天把自己名下閒置房子出租,剛好被業務關聯廠商租走,會不會也三年後被抓去關???
作者: zebracoco (公子吃丙)   2018-09-12 12:33:00
這看起來很像以前夜市賣盜版光碟攤販一樣,民眾自己去拿光碟然後投錢到零錢箱內,攤販業者只是在遠處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2 12:40:00
怎會很像????貨車一台隨便也是幾十萬的...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8-09-12 12:56:00
無親無故也不是家族開租車行,然後自己花錢買一台貨車組給業者,你跟我說這沒有鬼?m大平常不是都推叫我們不要瓜田李下政風看很緊,怎麼又轉彎了?年改缺錢,所以自己花錢買貨車出租給稽核業者,合理性在哪裡?閒置房子出租,跟特地去買一間房子來租給關連業者,政風檢察官法官會怎麼想?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9-12 13:51:00
借問一下,所以買車來出租,算違法所得嗎?當然前提是沒有文中那種用職務脅迫之下的出租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9-12 14:26:00
"利用職務機會"看起來是圖利,需要明知違背法令,又沒有。"業者害怕只好租",看起來是藉勢勒索,但若租金又是合理價格,這件會不會是是亂槍打鳥下的犧牲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2 15:01:00
所以才說啊,這到法院去就有得輝了好嗎???不然,哪天自己房子出租,被業者私下租下來還現金交付款項,結果派人偷拍照片之後業者拿著照片跟賄款過來,要你收下結果對方拿照片說..."你看,我有你收錢的照片,怎辦?""這些就收下吧,對你對我,對大家都方便"
作者: pttcat0 (pttcat)   2018-09-12 15:13:00
去法院有得吵了
作者: ficp (禾草)   2018-09-12 16:03:00
這有得揮了, 看誰比較會蒐集資料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9-12 16:52:00
"業者害怕只好租"是業者本身的心理活動,能當犯罪依據?XD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9-12 17:08:00
"擔心日後被黃刁難三年來乖乖聽話"。讓證據說話
作者: bar1005 (今在佛前求懺悔)   2018-09-12 17:17:00
這就用 背信 侵佔罪辦就好了啊,公務員為啥要特別另立一個法 還加重型期 我不懂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9-12 18:38:00
公務員道德要求超凡入聖你敢嘴?但福利比勞工好就是該死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9-12 19:04:00
上班時間打B不也是另一種貪污!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9-12 19:37:00
請問樓上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第幾條讓我開開眼界
作者: ku8l (肥宅長得很噁心)   2018-09-12 19:51:00
照某a邏輯 勞工上班時間打B要不要算虧空公款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2 20:44:00
幹...那上廁所拉屎,要扣工時吧......好慘.....
作者: carmeloeat (瓜公子)   2018-09-12 21:28:00
這不是圖利吧,是「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不過1個月1萬是哪招?格局太小了吧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2 21:34:00
都沒人想過,會不會是業者主動提的?不覺得這個案子,新聞寫的有點簡略??單單訊息是怎樣到調查站,是當事人自首?他人檢舉?通通都沒寫,也不是非法變合法更不用講,還提供一輛貨車給業者用,一個月才換得一萬???麻煩去外面探聽一下,貨車一個月的租金行情...整個案子滿有鬼的...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9-12 23:20:00
寫那麼清楚幹嘛,只要寫公務員+貪污,大家罵一罵開心就好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8-09-12 23:51:00
這案子確實怪怪的,提供車輛給他人使用,獲得租金報酬這要如何轉為貪汙所得?
作者: falcons0213 (falcons)   2018-09-13 12:19:00
中古中古中古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3 12:21:00
中古貨車還是不便宜.....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9-13 12:27:00
怎麼?租車行給你的那台不是中古車?
作者: Casio2 (Caio2)   2018-09-13 19:04:00
買台中古車讓你強制租約,幹嘛不直接要錢?脫褲子放屁而且你還有車開~! A這個錢還真是辛苦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9-14 09:20:00
感覺很有辯解空間呀,最後應該沒事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8-09-16 18:09:00
所以家裡有台割草機也不要隨便租廠商 會被說是貪污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09-18 10:56:00
濁水溪以南天高皇帝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8 12:56:00
而若是田僑二代當公務員,還得留意家族土地有無租給廠商說不定哪一天莫名其妙就被調查站請去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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