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3 11:56 中央社 台北23日電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核定,社工等政府或學校的聘僱人員,7月起可比照勞退條例,擁有
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不再是離職時要一次領完離職儲金,且符合條件可領月退,有近3
萬人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政府機關與學校的
聘僱人員在離職或退休時適用「離職儲金」制度,僅能將離職儲金一次領完,不能選擇領
月退,且換工作時年資無法累積。
Kolas表示,為保障聘僱人員的退休生活,在行政院和考試院共同努力下,完成修正「各
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賴清德已核定,7月起機關學校的聘僱人員可選擇改
採「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勞退制度,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換工作時年資可以接續,
且年資15年以上可領取月退休金。
另外,Kolas說明,離職儲金制度或勞退新制,都規定離職退休金的提繳率是政府提撥6%
、聘僱人員自提6%;不過在聘僱人員適用勞退之後,提繳金額也將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
繳工資分級表」的級距來計算,公提和自提金額都會稍微增加,例如原本月薪4萬8000元
的離職儲金提繳2700元,適用勞退級距為4萬5800元,將提繳2748元。不過Kolas強調,繳
越多將來也會領越多,不會讓聘僱人員權益受損。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238/338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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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勞基法 但7/1起適用勞退條例
聽起來是有比較好
那舊有約僱的離職儲金和年資 如何計算?
請知道的專家朋友們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