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c22 (提拉米蘇)》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學校人事准假權超大?
: 時間: Sun Sep 30 15:49:10 2018
:
: 小民因公受傷腳趾骨折
: 工作內容是公家國中 上課須一直走動指導勞作的藝能科 同時當導師三不五時要巡視
: 醫師表明要"一兩個月"才會好
: 我拿醫師建議"行動不便宜.休養一個月"的診斷書請假
:
: 人事批示:
: 醫療機構所開立需療養之期限,僅供機關給假之參考,機關得衡酌實際需求核給公傷假;
: 本次受傷程度似不應申請長達一個月時間療傷.
:
: 公教人員遭受職災後的復工
: 全憑人事和校長的專斷決定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