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想請教:
小弟經手工程,日前承商申報竣工,
經與監造單位與承商確認已履約完成,
惟有缺失,此一缺失需要發文請承商於初驗前改善嗎?
還是初驗時告知主驗人缺失情形,請其決定處置?
再麻煩各位予以指教,謝謝~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10-06 15:52:00沒有安全問題初驗再說
看 1是否為重大或影響安全之缺失 2廠商平常對你機不機車
作者:
wwf0516 (....)
2018-10-06 22:32:00我認為先改善才驗收耶,驗收不就已經確認了才報驗嗎否則感覺很像初驗還沒開始就注定要再驗了
作者: alubawoodman 2018-10-06 23:14:00
既然經過監造確認竣工就辦初驗程序啦,除非你覺得這缺失是大到不能認定竣工。當然你如果想電廠商或監造,也是可以等改好缺失再來報竣
不能等缺失改善好再報竣.....有事嗎?(紅色提醒)
作者: kkzerg (閃電) 2018-10-07 16:12:00
竣工歸竣工(就是改作的都做完了),有瑕疵要改善是另一回事竣工在契約的定義就是工程完竣(若在契約期限內沒完竣,扣逾期違約金),既然監造都認竣工,沒什麼好疑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