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10-13 10:40:32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013/1442812
新北市「磐石」救難隊員孫宏新,去年接受台北市消防局徵調投入搜救任務,卻遭激流沖走溺斃,成為退休公務員因公死亡的全國首例,消防局核算出309萬元撫卹金。另一方面,孫宏新的遺族因孫為退休公務員,在孫過世後,每月領取2萬的遺族月撫慰金。日前卻被要求得拿月撫慰金扣抵撫卹金,家屬不滿指:「左手領撫卹金,卻要右手繳回,不合理!」但是,台北市消防局稱根據《消防法》30條規定,兩筆錢牴觸,所以依法扣抵。
孫宏新(享年66歲)因公罹難的任務,是搜救曾獲全國散打冠軍的北巿消防隊員李盈勳。2017年3月1日,李盈勳和同事登花蓮南二子山失蹤,北市、新北、花蓮消防局及國軍等單位派出近百人前往搜救,孫宏新4日接獲台北市消防局徵調投入搜救,卻在3月8日執行無線電中繼任務時失足落水,遭湍急溪水沖走溺斃。台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當時表示,孫宏新因公罹難,比照「救難英雄」規格從優撫卹。台北市消防局表示,孫員為退休公務員因公死亡首例,核算撫恤金額為309萬元。不料,家屬卻在今年2月收到台北市消防局書函,指孫宏新為退休公務人員,其妻須「按月繳回遺넊琱趧噯◥驉A至所領一次撫卹金扣完畢或遺族停止、喪失月撫慰金權利為止」。孫家大女兒孫采琪(27歲)表示,經家人進一步了解,發現父親因公務員退休,原本每月領約6萬元月退俸,父親過世後,月退俸轉為母親的遺族月撫慰金,每月領2萬元;現在,卻因父親救災罹難,家人領了
309萬撫卹金,母親的月撫慰金得按月繳回國庫。孫采琪指出,自己大學畢業後從事網拍工作,每次外出都是由父親接送,妹妹目前仍在攻讀交通大學研究所,父親是家中唯一的支柱、依靠,卻不幸罹難,現在得依月扣除月撫慰金,「實在太不合理」。另外,她認為搜救單位沒有擬定完善的撤退計畫,當時直升機停在對岸,父親為了不造成困擾冒險渡溪,才會不敵湍急水勢被沖走,除了繼續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訴願,另也將委託律師提出國家賠償,爭取父親罹難的公道與正義。她還說,父親在就讀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系時,就相當熱愛登山活動,畢業後就考上公務員,200
7年6月從台北市都更處退休,曾到太魯閣國家公園等處擔任志工,前年7月完成登百岳壯舉,退休後還投入新北市磐石救難隊,將興趣結合熱心,不求回報積極參與北部地區的山難搜救任務,卻換得此回報。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消防法》30條條文中,是屬於民間救難單位執行公務罹難給予撫卹的相關規範,與公務員在國家服務,退休後所領取的退休俸是不同的,若將二者混為一談,完全悖離情理法,「這根本就是不給家屬任何補償,政府剝奪一位英勇救難人員應有的權益,就不符合公平正義」,除了繼續向北市府提出訴願,爭取應得的撫卹,另將協助家屬提出國家賠償ꄊC台北市消防局災害搶救科股長陳永生表示,已故孫烈士在去年3月接受台北市消防局徵調,前往花蓮二指山搜救本局一位同仁,不幸因公死亡,北市消防局也積極協助及申請相關撫卹,包括100萬元警安基金及20萬元安全濟助金,另將牌位入祀忠烈祠。陳永生無奈表示,依據《消防法》30條規定,本法徵調人員不幸因公死亡,可依本職身分請領各項給付,由於孫烈士是退休公務員身分,遺族已有申請月撫慰金,所以依法必須做扣抵,銓敘部也已經做出明確函釋,消防局只能配合辦理。(王煌忠、賴文忠/台北報導)
退休就好好待在家,什麼徵調什麼之類的做功德就免了,省得還要被垃圾鯛靠北退休公務員就是太閒才會去支援救災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10-13 11:05:00真的不用管太多 因為政府很盡責的執行官僚體制的依法行政不用太關心職務以外的事 只要顧好自己就好 因為多做不會多錢 反而還會惹事
作者:
Meloby (美樂比 ≧▽≦/)
2018-10-13 11:07:00整個制度很有問題.....唉.....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8-10-13 11:08:00
前陣子鬼政府還鼓勵退休人員到機關再任 算了吧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8-10-13 11:18:00罐老闆政府
作者:
sam123w (鋼彈)
2018-10-13 12:33:00爛
作者:
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
2018-10-13 12:49:00銓敘部照法條解釋,但這案沒考慮退休消防員回任從事高風險救援工作,這樣要呼籲以後退休的人真的不要回去幫忙,死了除了月退打折之外沒有任何多的撫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3 13:06:00上次姑婆勇講年金改革,讓警消放棄退休,員額很快補足我也是講了....政府盤算是拿撫卹金換退休金而且,這份公文根本沒給柯文哲知道(消防局長決行)看來柯P又準備要臭罵消防局長了....今天不解決這個,以後領勞保勞退的,都得適用主要是撫卹是月領,而30條是一次給付呵呵...要不要拿去問問黃國昌立委? 我很想聽他怎講....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10-13 13:24:00這種事情在下去以後爽到的是擺爛公務員律師拜託強一點,如果法院敗訴打大法官釋憲立法委員永遠都是要大法官釋憲完才會主動修法但是打訴訟對人民來說真的很曠日廢時台灣低薪血汗不是沒有理由的
作者: src94659 (illusion) 2018-10-13 18:11:00
幹你媽的垃圾政府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8-10-13 19:54:00這一定要修法改善,不然只會讓公務人員更加保守
消防界風氣就是死多少隊員都沒關係,但是不能傷了一個官。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8-10-14 07:04:00國家的不幸 社會的悲哀
國家級陰謀,退休人員死完了就不用付退休金了!還能收回已領的 這也可以提名諾貝爾獎
作者:
jjer (CCC~)
2018-10-14 09:53:00想救人的勇者是不在意錢的,大家不要用錢想事情。
作者:
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
2018-10-14 12:21:00勇者在死前應該沒想過給家人的月退變成兩萬吧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8-10-14 15:04:00重點是對遺屬的保障。我也不在意年金怎麼改,只要別動到配偶的遺屬半俸就好。戮力從公一輩子,總不能讓我閉眼前還擔心老伴的生活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10-14 15:10:00不在意怎麼改?遺屬的半俸不是依你的實領計算嗎?你改少遺屬當然領少,你還不用閉眼早就該擔心了
作者: woodyj (woodyj) 2018-10-15 07:48:00
高官不管別人死活的,所以基層管這官幹嘛?考績名額比例還不是被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