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lan (阿龜)》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有關小學校校護兼任出納業務問題
: 時間: Fri Oct 26 09:44:0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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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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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是離島的小學校,班級數6(國小)+1(幼兒園),學生人數約90幾位。
: 之前出納的工作原本一直是由校護兼任,但是新校長來之後交由教師
: (兼導師)兼任,因為出納要開支票、跑郵局以及做薪水等等的事情,
: 但是該教師平常要上課、帶班,寒暑假也不在,導致很多款項都會比
: 較慢才處理,雖然我已經多次跟校長建議給校護兼出納會比較好(我是
: 幹事兼人事主計),可是校長一直堅持[校護兼任出納]這件事是違法的
: 想請問一下各位學校是由教師還是校護兼出納的情形?另外有沒有教師
: 不得兼出納的函釋或規定呢?(因為我們縣府教育處今年有發過校護不
: 得兼出納的公文,但是我們鄉內所有的小學都是由校護兼任,其他鄉
: 比較小的學校也幾乎都是),感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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