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04 19:56:47※ 引述《ValerieHsuan (Hsuan)》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國旅卡核銷問題
: 時間: Sun Nov 4 18:43:18 2018
:
: 想請問一下
: 1. 11/09(五)當天已請特休 也訂好了住宿
: 那麼11/09那天可刷‘’兩個人‘’的高鐵來回票(台中至台北11/10回)嗎?
: 還是只能核銷ㄧ人?
:
: 2. 另11/09到達住宿刷卡完後,台北工作的家人會跟我拿國旅卡,11/09當晚家人會從台
: 北回台中再刷ㄧ
: 筆來回票,想請問核銷上這是可行的嗎?
:
: 不好意思問題比較複雜,謝謝版友。
:
: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8-11-05 22:50:00五星級飯店3天2夜16K根本不夠刷好嗎 太小看台灣的物價了
作者:
wieter (大車人生)
2018-11-05 20:48:00只是刷個16000元很難嗎,五星級飯店住個三天兩夜,餐餐吃buffet直接搞定,不懂為什麼要一直挑戰法律規定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18-11-05 14:13:00系統很好騙啊,旅行社買的出國機票都算合格消費了,敢不敢報而已
作者:
jjer (CCC~)
2018-11-04 22:49:00系統可矇騙,怕的是被檢舉,不要騙假跟錢,會出大事
還是那一句老話:請全面取消不公不義的國旅卡打錯字,是圖旅卡
作者: kech (Kevin) 2018-11-05 08:20:00
嚴格說哪個可以核銷的東西不能買後轉手賣掉?
沒有挑戰法律規定的問題,真要告上法院就法論法的話,鹿死誰手尤為可知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11-06 22:32:00怎麼會覺得上法院爭國旅卡有贏的餘地?最高行都認定是給付行政的"補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