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換現金扯上國旅卡、公務員 人事總處:錯誤引喻
張理國2018年11月06日 14:08
鏡週刊為凸顯「刷卡換現金」的犯罪行為,引用2003年舊案,並下標題「刷卡換現金—20
00公務員刷國旅卡詐現金—觸法遭約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認為,報導內容與公務員
及國旅卡消費是兩回事,明顯錯誤引喻。
刷卡換現金的網路廣告林立,業者並宣稱是合法又安全的快速融資方法,但對於周刊報導
扯上公務員及國旅卡,人事總處相當不滿。
人事總處表示,報導是引用2003年的資料,當時刷卡換現金事件,主要是國旅卡實施初期
發生之「刷卡買賣黃金變現」事件,經過多年法令及廉政宣導,目前罕見此種違規情事。
人事總處也說,報導中所提家樂福員工被警方查獲,勾結刷卡換現金集團,帶著持卡人到
家樂福刷卡購買菸酒等商品,持卡人取得9成左右現金等節,是家樂福員工所為,不應錯
誤引喻,政府部門同仁使用國旅卡消費情形,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辦理。
(中時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106002428-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