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為現職人員(105地特三等)
今年高考有幸上榜(增額)
那看去年的時間表
增額大概在12/14那週放榜
再加10天是1220~1224,應該最後期限都會在今年
想請問
一、如果1220就離職到新單位報到,今年原機關會是另考還是全考?
二、明年休假應該還是會全給吧?
三、可以以交接為理由,申請延後至一個月內報到嗎?還是這是看各機關安排,可能可以也可能不可以?
因為這幾天問了幾個人,發現說法似乎不太一致,所以只好來這邊請教專業的版友,謝謝大家
1.全考2.看你能不能以調任方式辦理能則可不能則不可3.請洽分發機人事 請人事幫你簽給長官同意
簽了不一定會同意哦 你可以請求 長官同意與否是另一個問題
綁約未滿嗎??又沒分在同主管的機關.那就無法調任辦理吧
沒辦法,當初考區跟現在想去的單位不同縣市,希望可以同意啦,不同意也只好接受抱歉,再多問一個問題,如果我明年才過去,那在原機關的假能全部帶過去嗎?
無法以調任方式辦理就是會中斷 休假要到第三年才會正常不按比例
作者:
Erict (喵~)
2018-11-07 13:31:00明年休假0吧。
作者:
patentx (專利叉叉)
2018-11-09 18:33:00地特還在綁約的話,恐難視同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