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脫逃還被女書記官活捉 聲請停押法院不准
2018-11-11 10:38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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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王岫雯見謝男撞開法警衝出法庭,二話不說衝出去死命抓住他,成功阻止謝脫逃。
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謝姓男子因詐欺案遭多次通緝,今年9月到案隨即被裁定羈押,未料上月底法院首次
開庭時,謝竟撞開法警企圖脫逃,還不停大喊「我不要回去」,結果被女書記官王岫雯制
伏,再加一條脫逃未遂送辦;由於謝先前就聲請停止羈押並承諾「會準時出庭」,法院認
為他逃亡事實明確,裁定駁回
經調查,謝有公共危險前科,後來涉嫌詐欺騙了被害人100多萬元,被檢方起訴後卻遲遲
不到法院開庭,被通緝2年多才到案被裁定羈押;上月30號下午4點多,謝開完首次準備程
序庭,法官諭知還押看守所,謝竟趁著還沒上銬時前後撞開身旁2名法警,衝出17法庭往
大門奔逃。
該庭書記官王岫雯見狀,二話不說跟著衝了出去,撲向謝用右手扣住他脖子,但謝仍死命
掙扎頻頻大喊說「我不要回去!」王整個人被拉到雙腳懸空仍死命不放,後來法警一擁而
上才將謝逮補;王岫雯事後才發現全身都不自覺發抖,表示「沒想那麼多,就怕人犯跑掉
」。
據了解,謝當天開庭時態度良好、有問必答,庭訊回答時都加以尊稱「法官大人」,並當
庭向告訴人承諾會賺錢賠償他,只要求法官能讓他交保。
而謝在開庭前就已具狀聲請停止羈押,他表示,之前因為離婚且經濟狀況不好,但現在有
固定居所、工作,被收押期間他老闆及女友也有和告訴人談和解,目前已經有能力可以賠
償對方,並強調「下次開庭必定準時出席」,希望可以停止羈押等語。
但法院認為,謝除了涉犯詐欺嫌疑重大,審理期間屢次經傳喚、拘提,發佈了3次通緝,
前前後後拖了2年才到案,加上10月30號受命法官開準備程序庭時,經諭知還押謝竟萌生
脫逃之意,掙脫法警奔向大門,經出動多名人力才將他制伏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因此,足以認定謝有逃亡之虞,羈押必要性仍然存在,難以准許謝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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